
警方近日逮捕一名34歲男子,涉嫌在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的兩個不同停車場,分別盜竊摩托車後視鏡及頭盔。
2025年5月12日,一名騎士報案稱,其摩托車停放在第四搭客大廈的多層停車場期間,兩側後視鏡遭竊。隨後於5月15日,另一名騎士亦報案指,其摩托車停放在第四搭客大廈另一停車場時,頭盔失竊。
經實地調查並調閱閉路電視錄像後,機場警區警員成功鎖定該名男子身份,並於5月15日將其逮捕。警方已尋獲兩支摩托車後視鏡。
該名男子將於2025年5月17日被控上法庭,涉嫌觸犯《刑法典》第379A條文(盜竊車輛零件罪)及第379條文(盜竊罪)。
根據《刑法典》第379A條文,盜竊車輛零件罪可判處最高七年監禁,並可處以罰款;而第379條文的盜竊罪,可判處最高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對盜竊行為採取嚴厲執法立場,必依法嚴懲違法者。同時,警方呼籲所有車主提高警惕,採取以下防範措施,以保障摩托車安全:
將車輛停放在光線充足的地方;
安裝防盜警報系統;
停車後妥善收納頭盔;
使用摩托車罩布覆蓋車身,並固定兩端。
尋獲後視鏡照片 ▼

警方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5月16日 晚上9時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