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空氣品質,新加坡當局宣布了一系列新的監管措施,旨在減少車輛排放的污染物。國家環境局(NEA)周一表示,從2028年7月1日起,2003年7月1日之前註冊的外國摩托車將被禁止在新加坡道路上行駛。這一禁令延續了2018年宣布的要求,即從2028年起禁止舊款本地摩托車上路。
國家環境局強調,這一要求現在將擴大到外國註冊的摩托車。進入新加坡的外國摩托車手必須使用2003年7月1日或之後註冊的摩托車,並符合新加坡的在用排放標準。
這項禁令是周一宣布的限制車輛排放措施的一部分,旨在減少影響呼吸健康的污染物排放。國家環境局還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進口外國商用柴油車輛的排放門檻將收緊至50 HSU。哈特里奇煙霧單位(HSU)是衡量柴油車輛煙霧排放量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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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本地或外國商用柴油車輛的煙霧排放量進行檢測時,如果超過40 HSU,駕駛員將被罰款。如果外國商用柴油車輛的煙塵排放量達到或超過60 HSU,該車輛將在新加坡陸地檢查站被遣返,並且不允許入境。
國家環境局表示,調整後的50 HSU退貨門檻與《東協貨物過境便利化框架協議》規定的排放標準一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間,國家環境局將向進入新加坡的此類車輛發出警告,提醒他們新的門檻和實施日期。
為了保障空氣品質,國家環境局表示將堅決打擊不遵守新加坡規定的排放標準的行為。根據環境保護和管理(車輛排放)條例,不遵守規定的駕駛員首次定罪將被處以最高2000新元(1480美元)的罰款。
這些措施表明新加坡在維護環境和公眾健康方面的堅定承諾,通過嚴格的監管來確保空氣品質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