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長涉濫用外交郵包被控 究竟什麼是外交郵包?

資料照片:英國一名官員收取外交郵包。(圖:路透社)
近日外交部一名司長涉嫌濫用外交郵包寄送退燒止痛藥和名牌表,在欺詐等罪名下被控,引起關注。到底什麼是外交郵包?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各國外交部會用外交郵包(diplomatic bag)運送與海外辦事處之間來往的公文和其他物品。這些郵包通常都是通過空運發送,多數時候沒有快遞員經手。
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國際法,此類郵包受外交豁免保護,海關不得搜查、扣押或打開。
我國的2005年《外交和領事關係法》也規定了這一點;外交郵包必須有明顯的外部特徵,並且只能裝外交文件或供官方使用的物品。
雖然沒有關於外交郵包大小的國際標準,但一些國家已設定了限制。例如,中國規定外交郵包的長度、寬度和高度均不得超過100公分,每批外交郵包的重量也不得超過100公斤。
外交郵包有時由外交快遞員運送。外交快遞員也受到人身不可侵犯的保護,不能被逮捕或拘留。
雖然這些郵包不能被搜查、扣押或打開,但一些國家還是對外交郵包進行非侵入性檢查。據《紐約時報》1988年報道,美國海關經常使用警犬對行李進行嗅探檢查。
我國時任內政部第二部長的易華仁2015年在國會上說過,雖然外交官的私人行李一般免於檢查,但如果有重大理由認為裡面有新加坡禁止或管制的物品,當局就會對這些行李進行檢查。
外交郵包是如何獲得外交豁免權?
即使一個國家懷疑外交郵包被濫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並不賦予這個國家打開或檢查這個郵包的權力。
在這項公約生效之前,公認的國際準則是,當接收國認為外交郵包服務可能被濫用時,可以對外交郵包的內容提出質疑。
發出郵包的國家將要求歸還外交郵包,或允許接收國當局在其使團成員在場的情況下,對外交郵包進行檢查。
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通過前的辯論中,一些國家代表建議對外交郵包進行檢查。
還有人建議,如果接收國懷疑外交郵袋服務被濫用,可以拒絕接收外交郵包,但這些建議都被否決了。
外交郵包特權是否被濫用?
據報道,多年來,外交郵包曾被用於走私各種物品,如黃金、武器、毒品,甚至用於走私人口。
1984年,一組奈及利亞人和以色列人就試圖綁架並遣返在軍事政變後逃往英國的奈及利亞前部長烏馬魯·迪科(Umaru Dikko)。
英國廣播公司(BBC)在2012年的報道指出,綁架者先給迪科下了藥,然後將他裝進一個箱子裡,並聲稱那是一個外交郵包,準備運往奈及利亞。
英國海關人員收到有奈及利亞人失蹤的通知,並在奈及利亞外交官在場的情況下打開箱子,迪科才被發現。
2012年,義大利警方則揭露有人濫用厄瓜多外交郵包,將40公斤的古柯鹼走私進義大利。五人因為此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