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為支付釣魚活動和韓國旅遊費用,17歲少年掌握父親網上銀行資料後,先提領父親公積金戶頭的2.5萬元,還用父親保單貸款逾6萬元,前後偷走了超過9萬元。
17歲的被告面對三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他承認當中一項,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由於被告還未成年,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或會泄露被告身份的資料。
受害者是被告父親。案情顯示,被告父親在2023年至2024年間,多次請他幫忙處理財務上的技術事務,包括申請銀行網銀帳戶、支付保險保費及查詢公積金(CPF)帳戶餘額。

過程中,被告掌握了父親的網銀、公積金與保險帳戶登錄資料,也得知帳戶里的金額。
2024年8月14日至15日間,被告擅自通過父親的手機登錄其公積金帳戶,未經授權進行了兩次提款,總額2萬5370元。
同年7月至8月間,他還用自己的手機非法登錄父親的保險帳戶,以三份保單作為抵押,申請了至少三筆貸款,總額6萬8027.48元。
這些款項最初被轉入父親的銀行帳戶,被告隨後利用PayNow功能,將錢轉到自己的銀行戶頭。
2024年7月11日至8月15日期間,被告共進行了12筆轉帳,總額高達9萬1149元。
被告最終於今年2月17日被捕,他在調查中承認罪行,並表示贓款已花在多次釣魚活動和一趟韓國旅行上。
被告早前認罪,昨早被判緩刑監視21個月,期間必須在晚上10時至隔天早上6時留在室內,並服110小時的社區服務。他被令入住新加坡男童宿舍一年,明年2月24日要為自己的進展接受檢討,他的父母也要簽保5000元,確保被告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父親侄女追查案件
父親的侄女幫他查詢保單時,發現貸款,最後追查到被告罪行。
案情也揭父親是在侄女協助下查詢保險資料時,發現保單被抵押並申請貸款,進一步追查才發現資金已遭轉走。
父親於今年2月17日凌晨到警局報案,才揭發此事。
告情稱會還錢給父親
被告求情指弟弟和父母都支持他改過自新,他將面對過錯,付出代價,會還錢給父親。
律師周三早代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一開始就認罪,展現悔意,並指雖然家中曾經歷一些困難,但父母和弟弟始終支持他,目前一家人已重新團結。
律師也強調,被告深知自己所犯的錯誤,也明白必須承擔後果,希望法官能給予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讓他能在未來證明自己的努力與改變。
據了解,被告目前尚未歸還任何款項,但承諾未來工作後會償還父親。
法官下判時也叮囑被告父母對他嚴加看管,並提醒被告謹遵承諾,日後務必要把錢還給父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