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轎車逆向行駛長達九秒,導致迎面而來的機車閃避不及,騎士遭撞飛,機車當場起火。轎車司機過後揚長而去,被判坐牢10個月又四周,罰款1000元,以及吊銷各級執照七年。
現年50歲的王文全(譯音)共面對一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罪以及四項牴觸公里交通法令的罪狀,主控官以其中三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他前日承認其中三項罪行後,被判坐牢10個月又四周,罰款1000元,以及吊銷各級執照七年。
2019年9月7日晚上8時08分左右,被告開著車子行駛在武吉巴督西2道時,有長達九秒的時間駛入反方向的車道逆向行駛。
與此同時,一輛往武吉巴督東2道行駛的機車向被告駛去,但被告並沒有停下或減速,雙方迎面撞上,機車騎士(48歲)被撞飛,機車當場起火。尾隨機車的另一輛轎車為了避免撞上,緊急轉彎,以致駛入反方向車道。
車禍發生後,被告並沒有停下給予幫助,馬上駛離現場,直到兩天後才自首。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庭上曾一度解釋,稱自己兩天後才自首是因為收到交警來信,根據信中指示照做。
法官這時制止被告,指若被告堅持這點,案件便得進行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
被告在法官下判後申請延期服刑,稱希望能有時間處理私事,兩周後才開始服刑。
法官批准,讓他展延至8月14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