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家法院。圖:亞洲新聞台/Jeremy Long
裕廊西咖啡店老闆與大叔吵架,兩人經過一番扭打後,老闆把大叔拋落地導致他頭部受傷不治。咖啡店老闆為此付出代價,入獄八個月。
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11日,被告Tan Beng Gim(52歲)原被控謀殺,過後改為蓄意傷人罪,逃過死刑,但活罪難逃。他昨天(12日)認罪後,被判坐牢八個月。
被告是裕廊西91街第964座NTI Foodcourt的老闆。根據案情,去年3月6日,被告和死者Ng Boon Chye(51歲)在咖啡店吵架,兩人過後互不理睬對方。
4月11日下午大約2點,死者到咖啡店找朋友。當時被告和叔叔坐在座位上。死者走近被告的座位,朝他的方向望過去。被告告訴叔叔,死者常在咖啡店鬧事。
後來,被告站起身走向死者,大聲喊道:「有什麼問題嗎?」,接著兩個人發生口角,互用福建粗話罵對方。
死者最後走開,被告緊跟著他,邊走邊罵。死者一度停下腳步,被告推他,質問他是不是要測試他的耐心。跟著,被告的手搭在死者肩膀,叫他去咖啡店後面談。
死者走到一半停下,被告搖他肩膀,叫他繼續走。死者三度停下,被告把他推向牆壁。死者掙扎,被告大力推他向前走。
當他們走到咖啡店後面,兩人談及3月6日的事件,結果吵起來。突然死者揮拳打被告,被告擋住死者。死者失去平衡倒在地上。
被告大聲問死者為何打他,還問死者是不是還要再打。死者飛腳踢被告。
被告說要報警,死者叫他去報警。被告問死者是不是要找打,死者比手勢,不停說道:「來咯!」。死者告訴被告,如果他不高興便報警。被告答道:「我不必報警,你有精神病記錄,那是你的問題……我比你還要瘋。」死者說道:「那來咯!」
被告聽了之後,飛腳踢死者。他右手抓住死者衣服,左手按在死者胸口,不停搖動死者身體,把死者拋落地,導致死者頭部受傷。
死者過後被送入醫院,4月15日腦死。根據醫藥報告,死者頭顱骨折和右硬膜下血腫等。而根據驗屍報告,死者死於頭部受傷。
控方促請法官判監八個月,控方說,死者當時經過被告的座位,並不是要鬧事,是被告硬要死者到咖啡店後面去,結果鬧出人命。
控方說,死者並非聖人,他先動手打被告。這不是一面倒的事件,被告或死者,其實可以走開。但他們沒有,結果出事。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