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分人在新加坡長期居住,但卻沒有獲得國籍,截至去年12月31日,新加坡有853名無國籍人士。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10月14日的國會上稱,這些人可能因為放棄或失去外國國籍、出生時未獲得公民身份等原因而處於無國籍狀態。只有當這些人向移民與關卡局自行承認或被移交時,才可能知道他們的無國籍身份。
在新加坡,有著這麼一群沒有國籍的「孤魂野鬼」
尚穆根還提到,相關部門會根據一系列標準來評估所有公民身份申請,包括無國籍人士的申請。這些標準包括申請者的行為和貢獻、在新加坡的居住時長,以及與新加坡的聯繫,如是否有家庭成員是新加坡人。當局也會考慮他們成為無國籍人士的具體情況。
他強調,作為世界上最小且人口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新加坡必須嚴格甄別授予公民身份的對象。因此,相關部門會根據具體情況,仔細考慮所有入籍申請。

根據新加坡的《國籍法》,只有在新加坡出生的人才有資格自動獲得新加坡國籍。如果父母不是新加坡公民,那麼出生在新加坡的嬰兒也不會自動獲得國籍。此外,新加坡的國籍法對成年人申請國籍的條件也很嚴格,需要滿足一定的居住年限和語言能力等要求。
這些無國籍人士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就業難度增加的問題,因為許多工作機會要求申請人具有新加坡國籍或永久居留權。他們也無法享受政府提供的一些社會福利,如醫療保險和教育補貼。此外,由於缺乏國籍身份,他們在社會融入方面也會面臨更多挑戰,例如語言障礙和文化差異等。
沒有國籍的人,通常是可以向移民與關卡局申請特別准證,在新加坡工作或者讀書的,還不至於成為無業游民。他們在本地長期居住後,如果符合資格,比方說有一定薪資水準,繳納了相當數量的公積金等,也是有機會申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或者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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