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77歲的婦女遭被告前後騙走34萬新元。(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追債公司經理為籌錢行騙,向6名分時度假計劃受害者謊稱能幫他們取回投資額,但需支付手續費,兩年多騙走共285萬4395新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7歲的穆迪達蘭,他共面對58項控狀,控方以18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他前天認罪,案展下個月3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0年在一家追債公司當經理,他因工作而認識一些參與分時度假計劃的受害者。被告知道取回分時度假投資款項是不可能的事,但因欠賭債和大耳窿債,他打起受害者的主意,打算欺騙他們。
被告向受害者表示,他有辦法幫他們取回投資款項,但條件是他們必須先支付手續費等費用,才能拿到錢。
被告在2021年5月,加入另一家追債公司當營運主管,以一樣的方式繼續行騙。
被告在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間,騙了6名受害者共285萬4395新元。
這6名受害者都是年長人士,年齡介於57至77歲。
其中一名77歲的退休婦女前後遭被告騙取了34萬新元。她的兒子後來在2021年1月30日報警,指母親上當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