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與新加坡華僑銀行1280萬元釣魚詐騙案、為詐騙團伙提供銀行戶頭的本地20歲青年,昨早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接受至少一年的改造;他也是首名被定罪的涉案被告。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共有八個年齡介於17歲到21歲的青年因涉及此案而被控。
20歲的Leong Jun Xian早前認罪,成為首名認罪的被告,隨著法官昨早判刑,他也成為首個被定罪的被告。
Leong Jun Xian承認五項控狀,包括觸犯《貪污、販毒和其它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有組織罪案法令》以及糾眾傷人等罪名,另十項類似控狀交由法官下判考慮。
他認罪後,法官要求控方提呈改造所報告和緩刑監視報告;報告顯示,他不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法官因此判他進入改造所。
同夥七人未面審 被告的同夥包括19歲的Kong Jia Quan、Brayden Cheng Ming Yan和Roy Peh Yong Rong;20歲的Jovan Soh Jun Yan和 Khairuddin;21歲的Lim Kai Ze,以及一名17歲的女生,他們都已被控,案件目前還未審理。
警方在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期間共接獲768起華僑銀行戶頭持有人的報案,他們稱自己陷入釣魚詐騙團伙的騙局,銀行戶頭款項被非法轉帳。這些受害者蒙受的損失估計約為12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