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1月18日),新加坡一名27歲的前男教師因觸犯兒童與青少年保護法令而被判監16個月。
2019年,這名男子在某中學擔任了半年的實習教師,並對當時在校所教導的一名15歲的女學生產生了好感。男老師借著學生們在課後跟他交流的機會,以教課的名義與女學生交換了私人聯繫方式。
兩人每天都會聯繫通信。2019年11月,女學生詢問男教師關於學習的建議,男老師提出自己可以輔導她。女學生便將他介紹給家長,讓他當自己的上門一對一補習老師。
後來,兩人從在女學生家中一對一補習,改為去男老師家補習。不僅如此,她每周會在夜裡偷偷跑去男老師家過夜三四次,並在天亮前打車回家,以免被父母發現。
在此期間,男老師和女學生已發生過至少10次親密行為,其中包括接吻、愛撫,及進一步親密行為。

(示意圖,圖源:Unsplash/Alexander Krivitskiy)
直到2020年的2月的一天清晨,女學生的母親突然發現女兒並不在家,才發現端倪。在從女兒阿姨那得知此事後,這位母親立即報了警。
該男老師在前日出庭認罪。在法庭上,他承認自己當時知道受害女生很年輕,並沒有自己的判斷能力。他也承認自己當時有女朋友,只打算和受害女生保持短期的關係。
據了解,他被判處入獄1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