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東海岸公園男子拒絕援助 公園局:采執法行動是迫不得已

圖:國家公園局
國家公園局表示,露宿在東海岸公園把亭子當「家」的男子多次拒絕幫助,還用水潑公園巡邏員,並阻止其他訪客使用亭子,當局是迫不得已才對他採取執法行動。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6歲男子Jackson Chan Kian Leng上個月30日被控無照居住在公共公園且在亭子裡吸菸,被判罰款1400元,因他無力償還,以監禁四天代替。
國家公園局提供攝於去年4月10日的照片顯示,男子在亭子裡「安家」,他把墊子鋪在地上並睡在上面,旁邊放著兩把摺疊椅,還在石凳上放桌子、推車等生活用品。
反覆拒絕援助
國家公園局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回復詢問時表示,早在2020年6月,當局首次被告知這名男子的情況。
當局於是向他提供住所但被拒絕,他也拒絕任何形式的援助。當局指出,男子似乎健康狀況良好。
2021年4月,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再次與他接觸,但男子仍拒絕提供聯繫方式,也不同意被轉介到社會服務機構。
隨後,在同一年年中至年底的高警戒解封第二階段,有人看到男子居住在東海岸公園的亭子裡,儘管亭子當時被封,並不對公眾開放。
男子因此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間接獲六份警告信(composition notices)。
男子用水潑巡邏員
國家公園局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表示,男子不僅拒絕合作,對與他交談的工作人員有敵意,還曾將一桶水潑向一名在公園巡邏的保安人員。
去年8月,他被告知如果不搬出亭子,當局將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
但是,儘管國家公園局多次努力,直到上個月與他交談並幫他聯繫相關機構,但他仍然整天占據著亭子。
他還告訴國家公園局的官員,他在新加坡有一個家,他後來在法庭上重申了這一點。
當局為露宿者提供援助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說,他們一直同包括社區團體在內的露宿者夥伴援助網(PEERS Network)合作,接觸露宿者並和他們交朋友。
當局將「露宿者」定義為在公共場所睡覺的人,將「無家可歸者」定義為無法獲得適當住所的人。
去年11月,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在全島範圍內進行的街頭統計發現,自2019年的上一次研究以來,新加坡的露宿人口縮減了約40%,為530人。
「對於那些願意接受援助的人,我們通過接觸、協調援助和提供庇護所來滿足他們的需求。」
公眾如果遇到需要援助和庇護所的露宿者,可以電郵[email protected],或撥打1800-222-0000聯繫社區關懷計劃(ComCare),或者使用一聯通(OneService)應用程式的「幫助鄰居」功能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