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丸麵攤助手私自拿蝦子當午餐材料被女同事責罵,之後因同事的提問再次動怒,拿菜刀砍同事的頸項和頭部至少7下,被判坐牢18個月,鞭打3下。
這起事件於今年4月27日下午4時20分,發生在武吉巴督11街第155座的一間咖啡店。
被告是33歲的魚丸麵攤助手謝彬彬,他前日承認一項用菜刀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傷者是被告35歲的同事張雯紅。

受傷的被告同事, 被送往醫院急救。(檔案照)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3月26日開始在魚丸麵攤工作,由於他性情火爆,因此時常與同事為工作而起口角。
案發當天下午2時半,同事發現被告用魚丸麵攤的蝦子準備自己的午餐,因此責怪被告,兩人開始吵架。
到了下午4時20分,同事詢問被告顧客的食物準備得如何,這激怒了被告。被告拿著菜刀質問同事,並在顧客面前,抓起同事頭髮,用菜刀往同事的頸項和頭部砍了至少7下。
一名小販見狀,拿起身旁的塑料桶,將被告推開。被告這時把手鬆開,同事得以逃命。
被告將菜刀放在桌上後離開,但他的罪行被電眼拍下。
被告在傷人後回家打包行李,之後出門找朋友,但警方迅速確認被告所在,於案發當天將他逮捕。
女同事被送往黃廷方綜合醫院接受急救,她頭部、頸項、雙手、右肩有割傷,頭顱三處骨折,需動用到5組不同的手術團隊為她進行聯合手術。
同事今年5月7日出院,前後拿了近3個月的病假。(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