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網上登廣告出租房間,5個月內向13人收下共1萬5000元押金,為躲避受害者還跑到印尼峇淡島,母大義滅親叫受害者報警,男子最終被判入獄38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李建皓(32歲,音譯)一共面對13項詐騙控狀,他前天承認其中6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和母親及姐妹一同居住在後港8道第680座組屋的一個單位。
2022年5月到9月期間,被告在Carousell和臉書上登廣告,表明有意出租房間或整個單位。實際上,被告只是想要騙取租客的錢,用在自己的花費和拿來還債,根本就沒有要出租房間或單位的意思。

其中一名受害者葉小姐當時和警員上門,被告李建皓(圖)原本答應還錢 。(新明日報圖)
被告刊登租房廣告後,一共有13名受害者聯繫被告,被告提供了自己的手機號碼,之後通過WhatsApp聯繫受害者。
在提供單位的資料後,被告會趁著母親和姐妹不在家時,安排受害者上門看房。當受害者表達有興趣租房時,被告就會讓他們通過PayNow轉帳支付押金。
被告一共讓13名受害者分別支付了600元到2800元的押金,被告收到押金後就會跑到印尼峇淡島去躲避受害者和有關當局。
被告在5個月內,一共收了這些受害者共1萬5000元的押金,一部分拿來還債務,其餘的全都在峇淡島花掉。
大部分受害者是在支付押金後發現被告失聯,有的受害者找上門去查看,撞見被告母親,才得知他們被騙了。被告母親也建議受害者去報警。
答應退還押金 卻失聯
兩名受害者聯繫上見面,報警後隨警方上門找被告要回押金,被告同意歸還但事後卻失聯。
本報在去年12月報道,其中一名來自馬國的受害者葉小姐(27歲,文員)當時向本報申訴,她在去年5月要和被告租房,前後支付了1700元押金,然而她事後發現事有蹊蹺,決定退租後被告卻遲遲沒有退還押金。
葉小姐隨後在網上看到另一名受害者付了押金卻無法搬入單位,因而聯繫對方一同到被告家去理論。
根據案情,葉小姐和另一名受害者安排在去年7月28日在組屋底樓見面,隨後報警,並與警方到被告單位,被告才同意歸還兩人的押金。但被告最後失聯,葉小姐也沒有拿回押金。
其他的受害者包括本地人、孟加拉人、中國人和緬甸人等。
只歸還1受害者押金
控方指出,被告只歸還了其中一名受害者700元的押金,其他受害者都無法拿回錢。
控方表示,被告的前科包括監守自盜、失信和偷竊。
被告求情時說,非常後悔自己所為,也已經反省。他也說,因為這件事讓母親失望,希望法官能輕判。
法官表示,被告在2014年到2019年接連觸法,卻沒有從錯誤中學習,被告目前在反省是好的開始,不過他已經造成很多傷害,必須面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