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豆腐哥的父母經營的豆腐攤(左),跟豆腐嫂經營的豆腐攤(右),就只隔著一條走道;豆腐嫂吳寶蓮繪述被打的經過,不禁哽咽落淚。
搶生意結梁子!豆腐哥酒後動粗,暴打隔壁攤的豆腐嫂,把她打倒地後繼續揍打她的臉,可憐豆腐嫂倒地15分鐘後才能站起身,法官斥責他行為卑鄙如流氓懦夫,判他坐牢一周。
這起巴剎豆腐攤風雲於去年11月4日下午2時左右發生,地點是馬西嶺巷第21座濕巴剎,涉嫌打人的是劉偉豪(35歲)。他的父親在巴剎里擁有三個毗鄰攤位,與他起爭端的吳寶蓮(59歲)就在隔壁,兩個攤位都賣豆腐,間隔著一條走道。
被告拳打豆腐嫂後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認罪後昨天(10月1日)被判刑。
根據案情,案發前,豆腐嫂在自己的攤位工作,被告則在巴剎里與朋友喝酒,兩人之後不知何故吵了起來。
吵架時,被告衝上前打了豆腐嫂的後腦勺一下,跟著打了她的手三次,導致豆腐嫂手裡的東西掉落在地上。
仍在氣頭上的被告再把豆腐嫂推倒在地,豆腐嫂還沒能站起身,被告又繼續揍打她的臉,然後揚長而去。
豆腐嫂在地上躺了15分鐘才掙扎站起身,撿回自己的東西,跟著打電話告訴丈夫,由丈夫報警。 她過後到邱德拔醫院求醫,她申訴後腦疼痛、胸口悶痛、肩膀也疼痛,行動也受限,醫生給了她4天傷假。
法官昨天下判時表示,被告對一個比自己年長的婦女動粗,在對方倒地後還繼續打,行為卑鄙,是流氓、懦夫,而非君子所為。(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閱2018年10月2日的《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