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57歲清潔女工墜網戀,把本身銀行戶頭給「情郎」接收贓物,在接到新加坡警方嚴厲警告後仍一意孤行,為此鋃鐺入獄15周,不料出獄後又去找「情郎」,繼續讓對方使用她的銀行戶口,收受超過120萬新元的愛情騙局贓物,再被判坐牢3年10個月。
被告瑪斯琳達(57歲,譯)案發時是名清潔工人,共面對3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簡稱CDSA)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8年之前,透過面子書認識一名叫「拉曼」的男子並與對方展開網戀。同年10月,被告借出銀行戶頭給「拉曼」,協助後者接收犯罪所得。
新加坡警方在2019年7月19日對被告發出書面警告,指被告戶頭遭不法之徒用來接收詐騙案受害者的款項,要被告禁止將戶頭借給他人使用。被告之後在2020年1月21日辦了另一個銀行戶頭。
怎料,「拉曼」這時聯絡被告,再度要求被告借出銀行戶頭。被告不顧警告,同年3月將提款卡郵寄到馬來西亞給「拉曼」,並將密碼透露給對方。
2020年3月至6月間,有多名受害者落入詐騙集團圈套,將2萬1180新元匯到被告戶頭,「拉曼」把款項全部提走。
新加坡警方在調查時凍結被告戶頭,並將她逮捕歸案,被告為此坐牢15周。
被告在出獄後又聯絡「拉曼」,對方於2021年9月再度要求被告借出銀行戶頭。被告原本拒絕,但在「拉曼」提出給她每周200新元的酬勞後答應幫忙,結果再度惹禍上身。
被告周二被判坐牢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