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屋擠住21名租戶 建屋局:房東違例被警告

示意圖。圖:iStock
本地一名房東稱出租的四房式組屋單位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住了21人,建屋發展局表示案件發生在四年前,屋主也有違例,因此接獲警告,但當局沒有下令禁止出租。
《8視界新聞網》上個月報道,本地一名房東Brendan Yee在社交媒體TikTok上載視頻表示,自己將組屋單位出租給六人,三個月後突然接獲市鎮理事會的來電,才驚覺自己的單位住了21個人。根據建屋局條例,四房式組屋最多只能租給六個人。
建屋局回復《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表示,這名房東所指的事件發生在四年前。
當局指出,這個單位屬於Brendan Yee的父母,當局接獲通報指單位過度擁擠之後,在2018年7月展開調查,發現這個單位住了11人。
建屋局調查發現,是兩名主要的租客在未經房東的同意下進行轉租。
當局指出,由於屋主違反租賃條例,建屋局向屋主發出警告,但是沒有下令禁止出租。當局也沒有發現單位住了21人。
Brendan Yee原本聲稱,當局下令他們三個月內不得出租相關單位。
建屋局慎重看待未經授權出租組屋的行為,並會對任何違法的屋主採取行動,包括罰款或收回單位。
當局在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之間,就檢查了大約1萬4000個組屋單位,包括公眾反饋的1627起案例。當局隨後對338名違例屋主採取行動,包括強制收回其中17個單位。
合登房產集團研究主管李思德早前受訪時指出,常見的違例原因包括:屋主在未達五年最低居住年限前,就將整個組屋單位出租等。
他說,在這五年期間,屋主可以出租房間,但不能把一整個單位出租;有一些屋主會把一個房間鎖起來,當作自己好像住在那裡,這其實也是不合法的。
建屋局說,居民和公眾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公眾可撥打當局熱線1800 555 6370舉報違例行為,所有信息將會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