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兩名鄰居之間關於自行車停放的長期糾紛,最終導致其中一人向對方家門口潑灑漂白水。
周四(5月14日),62歲的新加坡女性吳曉輝(Ng Seoh Hui,音譯)被判處14周19天監禁。據CNA報道,由於每月天數不同,報道採用了法院表述的周數。
法庭獲悉,在實施犯罪行為期間,吳女士患有重度抑鬱症。
吳女士承認了八項指控,其中包括三項使用有害物質進行魯莽行為以造成他人傷害的罪名、一項使用有害物質故意造成傷害的罪名,以及一項對公職人員使用侮辱性語言的罪名。
另有13項指控被納入考慮範圍。
此外,法院還命令吳女士支付342新加坡元(約269美元)的賠償金,用於支付受害者的醫療費用。
事情經過
吳女士與一名47歲女性鄰居的糾紛可追溯到2022年。後者就住在被告對面(受害者的姓名及雙方住址在法院文件中被刪除)。
受害者在該住所已住了五年,她買了兩輛自行車並停放在電梯大廳,其他鄰居也同樣將車停在那裡。此外,她還在電梯大廳種了植物,其他居民也紛紛效仿。
這些行為引發了市鎮理事會的投訴。
2022年5月,受害者發現有人在她的植物上潑了漂白水,於是她質問吳女士的女兒,表示如果不滿意可以直接通知她。
這次事件導致雙方矛盾進一步升級。法院文件顯示,吳女士有時會播放大分貝音樂,導致受害者多次報警。
從2023年12月開始,吳女士在約兩年的時間裡對受害者的家人大肆辱罵。她還曾向受害者的智能門鈴攝像頭傾倒未知液體,導致對方的大理石地面褪色。
2025年7月中旬,受害者將自行車停在自家門外,這激怒了吳女士。吳女士在垃圾槽區域附近傾倒咖喱,導致受害者家門口出現了螞蟻泛濫的情況。
隨後,受害者將自行車移至電梯大廳的停車區。吳女士隨即向市鎮理事會投訴,要求將其移除。
市鎮理事會隨後貼出通知要求移除自行車。受害者致電理事會解釋稱,自行車並未阻礙電梯或樓梯的通行,且距離電梯1.2米,符合公共走廊的最低凈空空間要求。
市鎮理事會隨後撤銷了通知。但吳女士認為這是受害者的操作,因此大發雷霆。
從此,吳女士多次威脅稱,如果受害者不移走自行車,她就往對方門口潑漂白水。2025年7月27日,受害者在屋內聞到漂白水味,開門後發現走廊一片濕漉漉。
閉路電視(CCTV)畫面證實了是吳女士潑灑的漂白水。在接下來的幾天裡,她多次重複此行為。
2025年8月1日,受害者報案。三名警察趕到現場並與被告交談,吳女士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她聲稱:「既然政府不管,我就自己動手。」吳女士還告訴警察,在受害者移走自行車之前,她會繼續潑漂白水。
隨後她被逮捕。在逮捕過程中,吳女士兩次踢了一名警員:一次是在被戴上手銬時,另一次是在警員試圖從她手中拿走鑰匙時。
吳女士還對著警察大喊「所有警察都是白痴」和「你們都是白痴」。
她在被捕次日被帶上法庭,並被命令在心理健康學院(IMH)羈押兩周進行醫療檢查。她於2025年8月15日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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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吳女士在保釋期間仍未停止對鄰居的攻擊。
2026年2月24日,受害者與當時9歲的女兒回家。為了不引起吳女士的注意,她試圖悄悄進入公寓,但未能成功。
吳女士開始向受害者及其女兒的方向噴洒殺蟲劑,但過程中沒有說話。受害者對此感到非常驚恐。
兩天後,當兩人經過吳女士家門時,吳女士再次向她們噴洒殺蟲劑。受害者用中文大喊要求她停止,但被告走出房門繼續噴洒。
受害者隨後將女兒的文件文件夾扔向被告,導致一些筆記掉在地上。受害者回到屋內,直到吳女士回房後才準備去撿筆記。
但吳女士再次衝出來,將筆記踢開後才回屋。
受害者的丈夫試圖撿回筆記,但吳女士再次出現,這次手裡拿著兩罐殺蟲劑。
受害者的丈夫報警,警方隨即調用救護車。受害者報告出現頭痛、眼睛流淚且有刺激感、喉嚨刺痛等症狀;其女兒則出現眼睛刺激和面部輕微發紅。
兩人被診斷為輕微殺蟲劑暴露,並被開具一天病假後出院。
吳女士於2026年3月1日被再次逮捕,且未獲保釋。
副檢察官Adelle Tai請求法院判處被告至少兩個月以及八到十周的監禁,並加上三項短期拘留判決。
檢方承認吳女士患有重度抑鬱症,其精神科醫生表示這與犯罪行為有相關聯繫,削弱了她的自我控制和克制能力。
吳女士的辯護律師Rohit Kumar Singh請求法院在考慮其病情的情況下審理此案。他在減輕處罰的請求中表示,吳女士感到很後悔,並且很快就認罪了。
在量刑時,地區法官Cheng Yuxi表示,她已知曉被告的病情,但指出吳女士給鄰居及其女兒造成了驚恐,且在保釋期間仍繼續犯罪。
法官Cheng表示,在鄰里關係如此緊密的新加坡,解決糾紛有多種方案,「『自己動手』絕不是其中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