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在案發前不久剛用熱水壺燒開一鍋水,並把熱水倒進一個金屬鍋里。 (取自法庭文件)
作者 羅妙婷
稱妻子拿了他價值1萬6000元的佛牌,七旬翁氣得把她鎖在屋外,警員抵達後勸他開門不果,他還故意煮了一鍋熱水,潑向警員,導致一名警員手腳都被燙傷,半年後還留疤。
現年74歲的被告5月28日承認三項包括蓄意重傷他人、違反個人保護令,以及蓄意傷害公務員的罪行,被判坐牢兩年兩個月兩周。受害人是被告的妻女,為了保護她們,媒體不得報道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據案情,被告和60歲的妻子於1986年結婚,兩人育有兩女。妻子於2003年1月22日入稟法院,為自己和兩名女兒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他們施暴。
2025年6月22日,在家中的被告見妻子回家就破口大罵,稱妻子的兄弟欠他錢,揚言要去毆打對方。被告隨後又指責妻子偷走其價值1萬6000元的佛牌,繼而推搡妻子肩膀,把她趕出門外,並反鎖大門。
妻子被鎖在門外無家可歸,向女兒求助,女兒只好報警,警員不久後抵達。因擔心被告的安危,民防人員也到場協助,準備隨時破門。
警員在門外展開勸說,並表明若不配合將依法破門。鑒於被告拒絕合作,警員先嘗試用妻子提供的鑰匙開門未果,遂繼續敲門示意。被告最終將大門打開一點縫隙,正當他企圖重新關上時,一名警員見機推開大門。
被告見狀,隨即舉起地上的一鍋熱水潑向警員,導致帶頭入屋的首名警員猝不及防被燙傷。直至去年12月,該警員的大腿、左手腕及左腳踝處依舊可見傷疤。
調查揭露,被告在案發前不久剛用熱水壺燒開一鍋水,並把熱水倒進一個金屬鍋里。隨後,他將熱水壺和金屬鍋一併放在大門附近,企圖在警方進入單位時,用熱水潑向他們。
現場支援的警員立即將受傷同僚拉回,隨後手持盾牌強行挺進,最終成功將被告壓制並當場逮捕。在掙扎過程中,被告還抓傷了另一名執勤警員。
控方指被告違反個人保護令,且事發時已接獲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案發前鬧女兒寵物店
並恐嚇女婿
調查還揭露,被告在案發前還曾到女兒的寵物店大鬧並恐嚇女婿,此前甚至動手將妻子打到臉部骨折。
案發當天下午4時許,被告前往女兒經營的寵物店尋找妻子。期間他在店內喧鬧,不僅詛咒女兒「去死」,還恐嚇要砸碎女婿的頭,女兒見狀隨即報警處理。
另外,早在2024年1月18日晚上,被告就曾對家人施暴。當時,女兒只是詢問被告鋸子和熱風槍放在哪裡,被告便惱羞成怒,對女兒大吼大叫。妻子見狀上前勸阻,並擋在女兒面前,豈料被告竟朝妻子的臉上揮拳,導致其右臉骨折並嚴重淤青。
控方指出,被告在案發當天從恐嚇女兒女婿,到把妻子鎖在屋外,最終用熱水潑警員,一次比一次暴力,促請法官判他至少3年又2個半月的監刑。
求情稱煮熱水是為要泡咖啡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和家人的關係很僵。被告知道動手打家人是不對的,也為此感到抱歉。
針對潑熱水一事,律師指被告當時煮熱水原本是為了泡咖啡。在看到警員隨身攝像機拍下的畫面後,他也坦承了自己潑水的行為。
律師表示,被告如今已年邁、無業且無固定居所,雖然這些都不能成為犯罪的藉口,但他此前只有偷竊案底,並無傷人前科。案發時他只是一時情緒失控,才犯下糊塗大錯,因此懇求法官從輕發落,考慮判處他1年半的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