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非法進口電子煙及煙草相關產品的男子,曾租用倉庫存放價值超過660萬新元(約520萬美元)的貨物。
然而,在衛生科學局(HSA)突擊搜查並沒收這些物品後,該男子竟然僱傭他人進行監視,並試圖將這些被沒收的貨物搶回來。
35歲的蔡偉明(Chua Wee Ming,音譯)於周二(10月13日)承認了九項指控,其中包括兩次企圖通過非法闖入住宅實施盜竊。其中一次他與他人共謀闖入,另一次則教唆他人實施該行為。
這兩次嘗試均以失敗告終。
蔡偉明還承認持有類似煙草產品用於銷售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另有12項指控被法院納入考慮範圍。
案情回顧
法庭獲悉,馬來西亞籍的蔡偉明從事電子煙及煙草相關產品的銷售業務。
根據法庭文件,在2024年3月19日之前,他安排從馬來西亞向新加坡進口了653,868件物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和電子煙套裝。經衛生科學局(HSA)評估,這些物品的總街頭價值高達662.8萬新元。
一個套裝通常包括一支電子煙、一到兩個煙彈(除非另有說明)以及一根充電線。
蔡偉明在兀蘭工業園E5區190號租用了一個倉庫單元來存放這些物品。2024年3月19日,HSA官員突擊搜查該倉庫並沒收了所有物品。
由於數量過於龐大,官員無法將所有物品運回HSA總部或倉庫,因此決定將物品暫時扣留在該單元內,並安排人員輪班看守。
一心想拿回貨物的蔡偉明在2024年3月23日左右聯繫了同樣是馬來西亞人的志偉源(Chee Wai Yuen,音譯)。
他要求志偉源潛入單元內幫他取回物品,並承諾支付5萬馬幣(約1.22萬美元)的報酬。他還向志偉源保證,如果出事,他會安排將其走私出新加坡。
但志偉源因恐懼而拒絕幫忙,不過他表示可以對該單元進行監視,確認沒有HSA人員在場,以便蔡偉明或其他人潛入。蔡偉明對此表示同意。
2024年3月23日晚上10點後,志偉源開車前往倉庫並將車停好,隨後前往單元所在的九樓。
他被三名HSA官員發現並被詢問目的。他試圖離開倉庫,但被HSA官員攔截並隨後被捕。
蔡偉明隨後決定再次嘗試。大約兩天後,他聯繫了另一人,請求其幫助進入倉庫。
他告訴該男子從10樓爬到下方的一層,偷走被沒收的物品。蔡偉明承諾支付2萬新元,該男子同意並尋求朋友的幫助。
該男子及其朋友於2024年3月26日下午3點30分左右前往倉庫。他們的計劃是先進行監視並收集信息,以便在當晚潛入取回物品。
當他們前往九樓時,撞見了一名HSA官員。在試圖逃跑時,他們被其他HSA官員攔截並最終被捕。
安排志偉源潛逃出境
志偉源於2024年3月28日在法庭被起訴,隨後獲得保釋,但護照被沒收作為保釋條件。
他聯繫了蔡偉明,後者告訴他等待接頭人的聯繫。隨後,蔡偉明安排了一名貨車司機將志偉源接走並走私到馬來西亞。
2024年4月4日傍晚,志偉源通過WhatsApp收到一名身份不明人士的指示,要求他次日早晨前往大圖亞斯(Tuas)的一家木材供應商所在地。
志偉源按照指示尋找一輛黃色貨車,司機是蔡偉明安排的塔內什·穆魯根(Thanesh Murugan)。
志偉源躲在駕駛座後面,塔內什駕駛貨車通過大圖亞斯檢查站將其送往馬來西亞。
志偉源隨後於2024年10月在馬來西亞被捕,並被引渡回新加坡。他於去年7月被判處一年一個月零六周監禁。
塔內什也因涉嫌參與此事而被起訴。
蔡偉明於2024年9月被捕,並在當月晚些時候獲得保釋。他於同年10月再次被捕,此後一直被還押候審。
他的量刑被推遲至12月。
持有類似煙草產品用於銷售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監禁,罰款最高1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非法闖入住宅以實施任何犯罪的人,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