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政府收到活躍通勤諮詢小組提出的建議,
其中有一點關於電動踏板車和電動腳踏車用戶的建議,
要求強制規定電動踏板車和電動腳踏車用戶須先通過理論測試才能騎車,
以進一步加強行人和通勤工具使用者的安全。
這點建議是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在上個月27日,向交通部提交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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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其他建議,包括:電動踏板車用戶須滿16歲,才能在腳踏車道上騎車。
未滿16歲者想要騎電動踏板車,則須在成人的監督下才能騎車。
此外,通勤工具用戶也不能在公共路徑和道路上騎行時使用手機,
除非手機是裝在器材上或免手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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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電動踏板車商家也必須為旗下所有通勤工具的使用者購買第三方責任險,
如電動踏板車、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和行動輔助工具。
至於個人使用者,交通部將進一步研究,
與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共同探討,
研究決定是否強制規定用戶必須購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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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了解了吧,以後騎電動踏板車上路要更加謹慎小心了,
如果家裡有未滿16歲的孩子,應監督好他們,不要隨意其電動踏板車上路,家長應及時陪同。
既要通過理論課考試,又要買保險,還限制上路,是不是聽起來很麻煩。
但是這些要求都是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我們應該全民努力為我們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