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更新350pm)一次登山遠足種下「愛苗」,26歲中學女教師與15歲少男互看對眼,開始暗搞師生戀。兩人入住芽籠酒店「度蜜月」,女教師大膽索討肉慾之歡,指示少男做出性愛動作,並效仿電影中的情色場面,在酒店翻雲覆雨長達五天。
現年29歲、目前已被停職的女教師昨午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坐牢33個月。

被告和男生暗搞師生戀,九個月後才東窗事發。(檔案照)
她一共面對九項控狀,包括兩項指她與未滿16歲的少男發生性侵行為,以及七項指她對少男做出猥褻行為,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
本案發生於2016年9月至隔年2月,當時受害少男15歲,屬於未成年,是被告的學生。為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少男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是在2014年1月到西北部一所中學教數學與英文,少男在同一時間升上這所中學,被告是他中一與中二時的數學老師。中三時,少男加入制服團體,被告則是負責老師之一。
有一回,被告與其他老師帶領同學們參加爬山活動。過程中,被告與少男互看對眼,種下了「愛苗」。兩人之後的互動越來越頻密,終在2016年9月正式展開戀情,當時少男只有15歲。
拍拖期間,兩人會到住家附近一起跑步、看電影,被告也會開車載少男到蓄水池或公園,在這些人煙稀少的地方有親密舉止。
2016年11月,被告出外度假一段時間,她回國後決定「彌補」少男,與他一起在新加坡度假當作是「度蜜月」。兩人於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入住芽籠10巷的Super 8酒店長達五天。
在這五天內,被告數次主動指示少男發生性行為,包括自己先主動脫衣,再指示少男撫摸和用手指性侵她。有一晚,兩人躺在床上看電影,被告靈機一動,決定「搬演」影片中的性愛場面,指示少男如何親吻她的不同身體部位。
少男拉被告一把
女教師爬山吃力,少男拉她一把並開她玩笑,結果惹來女教師傷心質問:你為何如此討厭我?
根據案情,被告當了少男的數學教師長達兩年,但當時兩人的師生關係並不好,因為少男討厭數學這門科目。
少男升上中三後,與被告和其他師生們參加遠足活動。由於被告爬山時感到吃力,少男幾次伸出援手,拉被告一把。
少男也開玩笑說,若被告從山上跌下去,他會是第一個嘲笑被告的人。
結果,被告聽後大感傷心,她問少男:「你為何如此討厭我?」少男連忙解釋自己沒有不喜歡被告。
之後,被告常發手機簡訊關心少男,兩人越走越近。被告終告訴少男,她對少男有感覺,而少男也承認喜歡被告。
交往期間,兩人經常互通露骨的色情簡訊,手機里也收存他們熱吻長達兩分鐘的視頻。

被告和男生曾到芽籠10巷的Super 8酒店住了五天。(網際網路
媽媽起疑
「你會和比自己大11歲的人結婚嗎?」少男的一個問題讓媽媽起疑和求助於校方,終揭發這場不倫之戀。
案情顯示,2016年12月至隔年初,少男的母親在家打掃時,發現少男收存了許多摺疊成心形的信件。其實,這些都是被告在海外度假時,每天給少男所寫的情書。
母親之後在少男的書包里,找到有被告名字的汽車註冊文件、屬於被告的公寓門卡和車鑰匙。原來,被告曾請少男在她度假期間,幫忙到她的公寓啟動汽車引擎。母親也注意到文件上車主的年齡,比少男大11歲。
不久後,少男問母親,她是否會考慮和比自己大11歲的人結婚。這一問讓母親確認事有蹊蹺,決定通報校方。
校方隨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與少男之間有不尋常的關係,於是決定報警。
兩人已分手
女教師通過律師求情稱,她與少男是兩情相悅,自己從未逼迫對方,只怪她個性軟弱,沒有果斷斬情絲。兩人目前已分手。
代表律師昨午為被告求情時指出,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被告向來品行良好,這一回卻鑄成大錯,日後也無法留在教育界服務。
律師指出,被告從未欺騙或強迫少男,所有行為都是兩人自願做出的,少男也沒有承受肢體或精神創傷。
律師也稱,根據心理醫生的評估,被告知道這樣的師生戀是錯誤的,但因她個性軟弱,才沒能果斷地斬斷戀情。但兩人目前已分手。
但控方認為,被告是嚴重剝削她與少男的師生關係,奪走了少男的純真,並且違背了她所被賦予的信任。
控方說:「身為受害人的老師,被告應該扮演教育者和培育者的角色,並且處處為受害人的身心利益考慮。但她卻以腐敗的道德影響受害人。」
外形甜美
女教師外形甜美,社交媒體上與學生們有不少互動,頗受學生們歡迎;網上發表與男性的合照,也引來學生們「爭風吃醋」。
被告昨午在五名親友的陪伴下出庭,身穿牛仔褲和短袖上衣的她外形屬於甜美的鄰家女孩,擁有一對大眼睛。
當主控官在庭上讀出包括露骨細節在內的案情時,原本坐在公眾席的親友們一起離開庭室,直至主控官讀完案情,他們才回到庭室。被告則全程保持淡定的神情與笑容。
在法官的批准下,被告將在本月24日開始服刑,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休庭後,她與親友們一起離開法院。
根據被告的個人面簿網頁,她與學生們有不少互動。例如她曾經發表一張與異性的合照,結果引來學生們紛紛留言,有的甚至表示「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