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女傭為了在TikTok上「炫耀」,竟偷僱主價值超過2000元的飾品和化妝品,僱主早前發現後都放過她,她卻死不悔改,一再順手牽羊,被判坐牢8周。
被告是印尼籍的尤尼·萊斯塔里(35歲),她共面對三項偷竊罪,前天承認其中兩項罪行,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於2019年開始為42歲的女僱主打工,主要任務是照顧僱主的孩子,以及打掃房間和換床單。

女僱主指女傭沉迷於TikTok,還偷她的首飾拍視頻炫耀。(取自TikTok)
被告在受僱期間,被僱主發現好幾次偷了她的東西。當僱主質問被告時,她就道歉並求情。僱主沒有追究,繼續讓被告工作。
調查就揭露,被告曾在2021年11月進入僱主的臥室偷走價值2000元的卡地亞手鐲和一條價值約鑽石項鍊。她在同月12日於TikTok上傳一則自己戴著項鍊的視頻。
被告承認,她都是趁著自己一人在屋裡時犯案,因為想要在TikTok視頻上「炫耀」才會偷東西。
儘管僱主幾次寬宏大量沒對她採取行動,她卻一偷再偷。
控方庭上指出,被告濫用僱主對她的信任,以及早前對她的寬恕。另外,被告偷走的東西沒有找回,她也沒有作出賠償。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沒有預謀幹案,也已經知錯了,希望法官輕判。
案情顯示,2022年8月7日是被告的休息日。當天早上11時10分,僱主回家時注意到被告正準備出門,不過卻還沒完成被指定的工作。
另外,僱主當時也發現她價值約49元的MAC粉餅和Pigeon粉餅在被告的包里。當她質問被告時,被告卻稱是僱主早前送給她的。僱主反駁被告的說法,被告竟說東西已經「舊了」。
由於僱主有事要出門,沒有繼續追究,並指示被告待在家裡完成工作,也收走她的手機,說回家後會還給她。

女僱主說,和女傭起爭執時,對方甩門還用手臂打她,留下淤青。(受訪者提供)
帳號有3000多粉絲
女傭發布大量視頻,帳號有3000多名粉絲。
記者周二傍晚走訪僱主住家,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僱主受訪時透露,最開始是在Tiktok上發現女傭偷她的首飾與衣服後,在網上「炫耀」才得知偷竊一事。
「但她下跪抱我們大腿,不斷哭著道歉,我們就心軟原諒她。」
不料對方一再偷竊,5個月後被抓揭發偷竊,僱主當時急著帶孩子出門,回家後就發現女傭帶著鑰匙不見了,大半夜還得叫人換門鎖,才決定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