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藝人黃奕良撞倒騎士被判罪成 罰款並吊銷駕照五年

2024/11/16   •   5840閱
前藝人黃奕良因涉嫌無謹慎駕駛致人重傷被判處罰款3000元,吊銷駕駛執照五年。他承認犯有無謹慎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並被判刑。案件涉及2024年11月15日撞倒腳踏車騎士,導致其右手肘骨折。黃奕良此前也因攻擊客工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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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藝人黃奕良於2024年11月15日抵達國家法院。(圖:CNA)

前藝人黃奕良開車撞倒一名腳踏車騎士的罪名成立,被法庭判處罰款3000元,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63歲的黃奕良對一項沒有謹慎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認罪,周五(15日)被判刑。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黃奕良繳交了全數罰款。

案情顯示,黃奕良在去年9月20日晚上8點20分左右,開著貨車駛出加文納路支路、進入武吉知馬路時,撞倒27歲的腳踏車騎士,導致騎士右手肘骨折。騎士當時在武吉知馬路騎行,黃奕良本應讓路。

黃奕良在2018年因為攻擊一名孟加拉籍客工,而在2021年2月被判入獄10個月以及賠償受害者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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