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金沙賭場贏得近25萬元大獎的柬埔寨籍常客,因未申報攜帶現金出境和入境而被判處7000元罰款,並遭沒收逾4萬元現金。
被告杜山安(Tuon Sam Ann),63歲,於周四(3月7日)面對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CDSA)的指控時,承認了其中一項罪狀。據悉,被告是金沙賭場的常客,在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26日期間,共計16次往返於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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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入境和出境攜帶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的現金或不記名票據(CBNI)時,必須進行申報。被告於去年11月25日在金沙賭場贏得24萬9531元,隔天攜帶這筆現金未經申報便出境新加坡。大約兩個月後,他於今年1月18日與妻子和乾兒子一同攜帶剩餘的近16萬元現金回到獅城。
在抵達新加坡前,三人將這筆巨款分成三部分,分別藏匿於各自的手提包中,並未進行申報。然而,他們在移民與關卡局的X光機器檢查中被發現,從而揭露了未申報的現金。
在調查過程中,被告堅稱自己對申報要求一無所知,否認任何違法行為。但是,警方最終起獲了他們企圖攜入的總計15萬8475元現金。
控方在庭上強調,考慮到被告頻繁出入新加坡,並常光顧金沙賭場,他本應清楚了解申報規定。同時,被告攜帶的金額遠超過法定申報限額,且其對調查並不配合,堅稱自己的無知。最終,法官判處杜山安罰款7000元,並命令沒收其中的4萬5906元2角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