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搭乘新加坡航空公司航班的印度夫婦發現飛機座椅失靈無法向後仰,因而向印度當局發出投訴。新航被令向這對夫婦賠償3580元。
據報道,印度特倫加納邦警察局長拉維·古普塔 (Ravi Gupta)與妻子去年5月23日,搭乘從海得拉巴飛往澳大利亞的新航班機,途中在我國轉機。他們在從海得拉巴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上,發現商務艙的飛機座椅背靠無法通過自動按鈕向後仰。
古普塔說,這給他們帶來了非常大的不便。儘管兩人共支付了13萬3500盧比(約2180新元)購買機票,但他們在飛行途中都無法舒服地休息。

古普塔向海得拉巴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投訴後,當局命令新航向這對夫婦退還9萬7500盧比(約1590新元),並外加自投訴之日起收取的12%利息。
此外,新航還必須為兩人所遭受的「身心痛苦」承擔10萬盧比(約1630新元)的費用,並另外支付1萬盧比(約160新元)的投訴費。
新航需向這對夫婦賠償總計3580新元。
新航早前提議向兩人提供每人1萬 KrisFlyer 里程數,但被拒絕。
新航確認有此事!
新航表示,承認海得拉巴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的決定。
新航證實,雖然古普塔夫婦座位上的自動仰臥式功能出現故障,但在從海得拉巴飛往新加坡的四小時航班上,手動仰臥式功能卻正常運作。
新航說,由於航班已滿,機組人員無法將兩人重新安置在商務艙的其他座位,但機組人員定期檢查兩名涉事乘客,並在需要時主動提供手動仰臥座椅的服務。
新航指出,兩人從新加坡飛往澳洲珀斯的轉機航班上沒有出現任何問題。
「對於此故障造成的不便,我們向古普塔先生和夫人表示歉意。」
從丟失行李到被困在停機坪,如果你在搭乘飛機時遇到這些不愉快經歷,你應該如何索取賠償?

在這種情況下,涉事航空公司可能會提供某種形式的補償,甚至全額退款。去年,一對紐西蘭夫婦在優選經濟艙因旁邊的輔助犬狂流口水而無奈換到經濟艙,過後獲得新加坡航空公司予以的票價差額退款。
據報道,新加坡消費者協會去年記錄了375起針對航空公司的投訴。這些投訴通常涉及預訂系統、雙重預訂和損壞或丟失的行李。
但是如果賠償不夠,或者乘客覺得冤情沒有獲得充分解決,那該怎麼辦?
律師表示, 如果一名乘客認為航空公司沒有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乘客可以根據潛在的服務合同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訴。 新航等航空公司通常會提供某種形式的賠償。
以古普塔夫婦為例,新航最初提出向每人提供1萬英里的Krisflyer里程數,但被兩人拒絕。
受訪律師表示,若發生糾紛,乘客可先私下與航空公司交涉,以達致友好的解決方案。

律師表示如果無法達成協議,而乘客仍不滿意,他可能會向消協投訴,由當局負責處理新加坡註冊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 任何此類和解通常包含在和解協議中,該協議在法庭上具有法律約束力。
不過,乘客必須先成為消協會員,並支付一筆象徵性費用,作為解決糾紛的行政費。消協只處理涉及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但消協與海外同行也有合作關係。
消協在網站的資料顯示,它的調解成功率達到約70% 。如果未達成和解,可訴至法庭。
在古普塔夫婦的事件中,他們向海得拉巴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投訴後,當局命令新航向他們退還機票的部分價錢、為夫妻倆所承受的「身心痛苦」給與賠償,外加投訴費。
在新加坡,乘客可以考慮將類似事件提交給國家法院的小額索償庭。
小額索償庭負責解決事件不超過兩年前,涉及商品、服務或住宅租賃協議的小額索賠。索償頂限是2萬元,若雙方簽署同意備忘錄,索償頂限是3萬元。

這些麻煩值得嗎?
雖然與進行民事訴訟相比,提出索賠要求更快、費用也更低,但仍是一個漫長和耗時的過程。小額索償庭訴訟的各方必須先參加磋商,在磋商中,註冊官會試圖解決糾紛。
如果事情無法解決,索賠將由推事庭(Magistrates' Court)法官審理。裁判官會根據航空公司與乘客之間的合約、條款及條件,以及適用的合約法律原則,裁定有關申索。乘客也可以向為地庭(District Courts)和推事庭提起訴訟。
律師不被允許在新加坡法庭訴訟程序中代表各方,儘管他們可以受僱提供法律諮詢。
訴方也需要支付一筆費用,視索償金額而定。如果索賠額低於或相等於5000元,訴方需要支付10元;如果索賠額超過5000元,訴方需要支付20元。若索償額超過1萬元,訴方須支付1% 。
即使訴方獲得對其有利的裁決,如果另一方不遵守法院的付款命令,訴方則必須在民事法庭啟動執行或強製程序,因為最高法院上訴庭不能代表訴方執行或強制實施該命令。
新加坡法院網站上的資料寫道:「執行命令並不保證會有結果。在進行訴訟之前,你應該權衡得失。你必須花時間和精力提出必要的申請,以執行該命令,而且不能保證你能從執行判決的被告那裡收回任何東西。 」
藉助社交媒體和公共輿論。新加坡法院下令賠償乘客「身心痛苦」 的可能性要小得多,也不會像海得拉巴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那樣「慷慨」。
為了向更大的公司施壓,在社交媒體上宣洩不滿可能會更有效。

去年,網民在社媒上針對新航在經濟艙改用紙制餐具的決定給與批評,促使新航改變決定。
在這種情況下,對有冤屈的乘客來說,把時事件公諸於世,有時可能比告上法庭更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