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身負多重債務、同時向正規與非正規放貸人借款的男子,同意為兩名上門找他的男子接收並提取資金,以換取報酬。
他先後接收並提取了總計113,800新元(約合89,800美元),其中約74,000新元來自一位88歲女性受害者——她因遭遇政府官員冒充騙局而被騙。儘管已被逮捕並起訴,他仍為獲取『快速現金』再次參與另一項資金流轉計劃,最終經手了約331,000新元的詐騙所得。
2月24日,33歲的新加坡人林金泉(Lim Kim Chuan)被判處兩年半監禁,並處以23,000新元罰款。若無法支付罰金,他將額外服刑一個月零六天。
林某承認兩項「參與處理犯罪所得」罪名,第三項指控亦被納入量刑考量。
案件經過
法院獲悉,林某為支付購車及其他開銷,向正規與非正規放貸人借入大量資金。至2024年8月,他已累積巨額債務,其中包括向綽號「Alan」的高利貸者借入的600新元。
因無力償還,林某開始躲避放貸人並拉黑其聯繫方式。2024年8月30日,兩名男子在他家附近現身,自稱是Alan的員工,並聲稱他因利息累積已欠款超過5,000新元。林某表示無力償還,遂主動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供其使用。
對方隨即要求他接收資金、全額提款並親手交付現金,作為回報,他們承諾清除其債務並支付報酬。
次日,林某在上班途中被另一名男子攔下,告知資金已轉入其帳戶,並指令他妥善保管現金。數日後,又有一人重複相同指示。
2024年8月31日至9月3日期間,共計113,804新元分多筆匯入林某帳戶,每筆金額介於15,000至25,999新元之間。9月3日,他在義順游泳中心將全部現金交付給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並獲得至少3,000新元報酬。
三天後,一位88歲的新加坡女性報案稱自己遭遇詐騙,已將近100萬新元轉入多個銀行帳戶。其中73,804新元正是匯入林某的帳戶——但警方調查發現,該帳戶內僅餘8.61新元。
林某被確認為帳戶持有人,協助警方調查後獲准保釋。
第二次非法合作
然而,2025年1月,林某再次陷入騙局。一位朋友邀請他加入名為「Dollars Only (4)」的聊天群組,成員包括Kong Long、Mushroom和Labubu。他通過該群接收指令:前往指定地點與陌生人會面,以一張特定序列號的2新元紙幣作為暗號確認身份,收取現金後當日親手交付至另一地點。
林某因急需償還1萬至2萬新元的非正規貸款,欣然接受。每次完成交接,他可獲得交易金額3%至5%的佣金,或約200至300新元固定報酬。
2025年4月3日至5月7日期間,林某共收取並交付了331,000新元現金,資金來源為五名50至60歲受害者在投資騙局或政府官員冒充案中的被騙款項。
儘管懷疑資金來源非法,他仍持續參與。2025年1月至5月間,他從中獲利約20,000新元。
受害者陸續報案,稱曾將現金交付給一名男子。警方通過監控錄像確認林某身份,並將其再次逮捕並起訴。
2025年5月底,他甚至為聊天群組成員Labubu經手了額外20,000新元詐騙款,導致保釋資格被撤銷,直接收押。
副檢察官俞凱拉(Kiera Yu)請求判處28至33個月監禁,並處以23,000新元罰款,以沒收其非法所得。她指出,過去五年內新加坡詐騙案件數量增長逾七倍,損失總額更是翻了四倍。
俞檢察官強調,證據顯示林某與一個由多名匿名成員組成的犯罪團伙合作,通過聊天群組接收指令、完成資金交接。根據新加坡法律,此類行為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