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身负多重债务、同时向正规与非正规放贷人借款的男子,同意为两名上门找他的男子接收并提取资金,以换取报酬。
他先后接收并提取了总计113,800新元(约合89,800美元),其中约74,000新元来自一位88岁女性受害者——她因遭遇政府官员冒充骗局而被骗。尽管已被逮捕并起诉,他仍为获取‘快速现金’再次参与另一项资金流转计划,最终经手了约331,000新元的诈骗所得。
2月24日,33岁的新加坡人林金泉(Lim Kim Chuan)被判处两年半监禁,并处以23,000新元罚款。若无法支付罚金,他将额外服刑一个月零六天。
林某承认两项“参与处理犯罪所得”罪名,第三项指控亦被纳入量刑考量。
案件经过
法院获悉,林某为支付购车及其他开销,向正规与非正规放贷人借入大量资金。至2024年8月,他已累积巨额债务,其中包括向绰号“Alan”的高利贷者借入的600新元。
因无力偿还,林某开始躲避放贷人并拉黑其联系方式。2024年8月30日,两名男子在他家附近现身,自称是Alan的员工,并声称他因利息累积已欠款超过5,000新元。林某表示无力偿还,遂主动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供其使用。
对方随即要求他接收资金、全额提款并亲手交付现金,作为回报,他们承诺清除其债务并支付报酬。
次日,林某在上班途中被另一名男子拦下,告知资金已转入其账户,并指令他妥善保管现金。数日后,又有一人重复相同指示。
2024年8月31日至9月3日期间,共计113,804新元分多笔汇入林某账户,每笔金额介于15,000至25,999新元之间。9月3日,他在义顺游泳中心将全部现金交付给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并获得至少3,000新元报酬。
三天后,一位88岁的新加坡女性报案称自己遭遇诈骗,已将近100万新元转入多个银行账户。其中73,804新元正是汇入林某的账户——但警方调查发现,该账户内仅余8.61新元。
林某被确认为账户持有人,协助警方调查后获准保释。
第二次非法合作
然而,2025年1月,林某再次陷入骗局。一位朋友邀请他加入名为“Dollars Only (4)”的聊天群组,成员包括Kong Long、Mushroom和Labubu。他通过该群接收指令:前往指定地点与陌生人会面,以一张特定序列号的2新元纸币作为暗号确认身份,收取现金后当日亲手交付至另一地点。
林某因急需偿还1万至2万新元的非正规贷款,欣然接受。每次完成交接,他可获得交易金额3%至5%的佣金,或约200至300新元固定报酬。
2025年4月3日至5月7日期间,林某共收取并交付了331,000新元现金,资金来源为五名50至60岁受害者在投资骗局或政府官员冒充案中的被骗款项。
尽管怀疑资金来源非法,他仍持续参与。2025年1月至5月间,他从中获利约20,000新元。
受害者陆续报案,称曾将现金交付给一名男子。警方通过监控录像确认林某身份,并将其再次逮捕并起诉。
2025年5月底,他甚至为聊天群组成员Labubu经手了额外20,000新元诈骗款,导致保释资格被撤销,直接收押。
副检察官俞凯拉(Kiera Yu)请求判处28至33个月监禁,并处以23,000新元罚款,以没收其非法所得。她指出,过去五年内新加坡诈骗案件数量增长逾七倍,损失总额更是翻了四倍。
俞检察官强调,证据显示林某与一个由多名匿名成员组成的犯罪团伙合作,通过聊天群组接收指令、完成资金交接。根据新加坡法律,此类行为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