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俊佳。(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家金飾店的行銷人員藉口去「看醫生」,伺機把店內總值逾12萬元的金牌和2萬元現金拿走,前天被判坐牢20個月。
被告是35歲的陳俊佳(音譯),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的罪行後被判刑。
案情揭露,被告於2023年12月起到金飾店當行銷人員,案發時在白沙浮商業城(Bugis Junction)的分行工作。
調查揭露,去年6月18日,被告早上9時05分上班,不久後察覺位於店內辦公司的保險箱開著。
早上10時許,被告便以感到不舒服為由,要求在辦公室里值班負責收銀員的工作。
就這樣,被告得以有機會點算保險箱內的現金,知道裡面共有2萬4000元。
到了下午3時許,被告負責點算庫存,同事建議他去看醫生再回來工作,被告看見機會,抓緊能離開店面的理由,萌生偷竊的念頭。下午5時16分,被告打開保險箱,拿走20個總值約12萬4290元的金牌和2萬元現金,放進寫肩包和口袋裡,跟著以看醫生為由離開。
被告緊接著搭德士到勿洛,到一家當鋪典以9550元當掉兩個金牌。幾分鐘後,他又回到同一家當鋪,以3萬8200元當掉另外8個金牌。
求情稱沉迷網上賭博欠債
被告求情稱自己沉迷網上賭博,欠下債務,才會萌生歹念,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主控官則指出,雖被告沒被控任何洗黑錢的罪行,卻在偷竊後很快地把金牌拿去典當,把偷來的金牌和現金都分出去,讓當局也難以追回這些贓物或贓款,因此建議法官給予20個月的監刑。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找回了3000元現金,以及被告典當的10個金牌,但無論是對金飾店或是當鋪,都算是造成了損失。
兩小時內用大部分錢和金牌還債
有錢在手後,被告稱把1040元拿去還債,3000元交給妻子,並把2萬1750元存入各個債主的銀行戶頭裡。他也把4000元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被告把另外10個金牌放進斜肩包里,剩餘的現金則放進另一個布袋中,告訴妻子說自己欠下很多債,要去一趟馬來西亞。
他稱在當晚8時許把共4萬5000元現金交給兩名阿窿,剩餘的金牌則給一個叫「阿威」的阿窿。
被告的同事當晚7時30分發現被告行竊,被告1個小時後才發簡訊給經理承認偷竊,隨後關機把手機扔在一輛羅里的後方。
他過後聯繫哥哥,說自己犯法了,會失聯。他當晚10時15分到警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