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雜菜飯攤廚師愛上25歲啤酒妹,同居後不滿她夜夜遲歸,頸項上還不時留下吻痕。某天啤酒妹又遲歸,無論廚師怎麼問,啤酒妹都不搭理,他一怒之下,把她壓在床上強吻,不顧她哭求,還拍下她的裸照。
廚師離開後,下午又給啤酒妹發簡訊道歉,但見她不回復,氣得把拍下的裸照發給她。啤酒妹向朋友傾訴,在朋友的勸說下,於案發兩天後報警。
被告共面對八項控狀,包括非禮、拍下裸照以及發送裸照的罪行。他前日承認其中4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示意圖
案情揭露,被告和受害人在同間咖啡店工作,被告是雜菜販攤的廚師,受害人在那裡售賣啤酒。
兩人於去年1月底相識,3月開始交往。來自馬來西亞的受害人因疫情無法回國,於同年4月28日搬進被告的住處。
同居後,每當受害人遲回,被告又見她頸項上被「種草莓」,便會氣得和她大吵。
去年8月21日凌晨1時05分,受害人回家時發現大門反鎖,撥電要被告開門。被告一打開門,便質問她為何遲回,跟誰出去。受害人不想跟他吵,走進房間拿了衣服要去洗澡。
被告見她帶著手機進廁所,氣得把她的手機搶走。
受害人洗完澡後就沒事,被告在她回房後繼續鬧。他見受害人毫無回應,氣得將她壓在床上,強吻她的頸項。接著,被告又坐在她的身上,非禮她的胸部,還用手機拍下她的裸照。
被告因報復心態
做出侮辱舉動
主控官指被告報復心態,因醋意大發而做出侮辱受害人的舉動。
受害人報警當天到竹腳婦幼醫院驗傷,頸部和胸部都有淤青,敘述事發經過時淚流滿面,得多次暫停緩和情緒。
被告的精神評估報告則指他患有重鬱症,但案發時知道自己所做的都是錯的,也仍有自制能力。
主控官指被告因吃醋而生氣,因報復心態,做出侮辱受害人的舉動,即便受害人曾在他拍照時用手遮擋胸部,被告仍把她的手拉開繼續拍。
主控官促請法官嚴懲被告,判他坐牢四年又24周以及12下鞭刑。
由於法官案展8月1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