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一族注意了!以後坐Grab要收附加費了!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解除對Grab實施了兩年多的限制措施,也就意味著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框架生效,Grab的市場行為不再由該委員會決定。

競消委20日發表文告說,隨著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框架生效,競消委將從即日起解除自2018年9月24日實施至今的限制措施。
為什麼競消委會對Grab進行限制呢?
生活在新加坡的小夥伴都知道,網約車最開始的時候是Uber和Grab平分天下,Grab算是後起之秀,直到Grab在2018年3月收購了Uber的東南亞業務,Uber才算是推出了東南亞的舞台。
但是此次收購被競消委裁定違反競爭法,兩家公司除了共被罰款1300多萬元,也被令從2018年9月24日起採取措施,減少交易對私召車司機和搭客的影響,確保市場保持開放和競爭力。

競消委發布的這些措施包括:Grab必須維持收購Uber前所採用的車資和佣金制度、取消Grab同司機和本地計程車公司的專營合約等。
關於加收0.3元平台費的提議,早在今年7月28Grab就已經向競銷委提出申請。
Grab指出,徵收平台費用能夠讓公司維持並改善安全措施、支付營運成本以及提升司機福利。
但是因為Grab之前收購Uber東南亞業務,牴觸競爭法令並接獲在定價方面的指示,因此Grab若要調整收費,就須要向競消委申請。

而競消委指出,在決定是否批准Grab的申請時,會考慮所收集到的公眾意見,為此進行了兩周的公眾諮詢。
但此項決定卻遲遲未得到批准,直到20日,競銷委解除了對Grab的限制,這項提議才又提上日程。
自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框架10月30日生效以來,Grab等五家計程車和網約車業者已經獲頒召車服務經營執照。
隨著經營業者增加,加上監管框架已經確保業者計算車資的方式透明清楚,也列明業者不得阻止司機同時為其他召車公司服務,因此當局決定撤銷對Grab實施的限制措施。

隨著限制解除,競消委將不會針對Grab徵收附加費這項申請發布決定,但是表示將繼續跟陸路交通管理局和公共運輸理事會密切合作,確保點對點載客服務市場保持開放且具競爭力。
隨著競消委解除對Grab限制措施的消息發布不久,Grab也發文稱將會向乘客徵收大約0.30元的平台附加費,但是車資和佣金制度至少半年內不會調整。
Grab表示這項決定也符合業界的標準,不過尚未公布具體實施的日期。

其實Grab的競爭對手Gojek早在今年3月已經開始徵收附加費,且價格為0.7元,遠遠高於Grab。
Gojek從今年3月9日開始徵收每趟0.70元的平台附加費,還推出了取消行程收費制度。
根據Gojek的規定,乘客在與司機匹配成功的五分鐘內可免費取消訂單;但乘客若在匹配成功五分鐘後,或司機已抵達上車點的情況下取消訂單,將需支付4元的費用。

Gojek表示這個制度既給予乘客取消行程的靈活性,也保障了私召車司機的權益,避免惡意取消訂單的產生。
私召車業者Gojek將從下周一(20日)起啟動應用程式里的多目的地功能,乘客單程最多可前往三個地點。另外,Gojek也將推出取消行程收費制度,保障私召車司機的權益。
不僅如此,Gojek還推出了多目的地功能,乘客在定製單程行程時,最多可添加三個地點,也就是一個終點外加兩個停靠點。

此前,市面上的網約車最多只允許乘客在行程終點之外,添加多一個停靠點,多增加一個停靠點給予了乘客更大的靈活性。
其實不論是競銷委對Grab的限制,還是Gojek推出多目的地功能都是在於提高網約車的規範程度,進行良性競爭,提升消費者的體驗。

網約車安心又實惠,不才是最終的目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