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法里和友人搭德士,不滿司機阻止他們敲車頂,直接揮拳打傷對方。(示範照)
(新加坡1日訊)文身男與三人深夜搭德士,在車內起鬨用手敲打德士頂部,被司機喝止後竟揮拳打他左臉,司機開車前往警局,四人趁德士在交界處停下時奪門而逃,司機報警說:「他們跑掉了,我在開車找他們!」
被告法里(32歲)面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他認罪後,前天被判坐牢四周,也被令賠償受害者121元醫藥費。
這起事故發生在今年7月31日晚上11時許,地點在宏茂橋51街一帶。受害者是49歲的德士司機林水錦(譯音)。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與三名朋友一起搭受害者的德士,他們從豪傑大廈上車,打算前往蘇芒徑(Sumang Walk),而被告當時坐在後乘客座。
一行人在途中興致高昂,竟多次捶打德士頂部,受害者擔心危險,多次勸他們不要這麼做。
然而他們卻置之不理,繼續捶打德士頂部,受害人於是與被告和其中一名朋友起了爭執,結果被告一氣之下直接揮拳打受害者左臉。
受害者接著便轉移目的地,打算將車子開到附近的警察局求助。然而,他駛到宏茂橋10道的交界處等待交通燈時,其中一名乘客直接開門離開,被告和另外兩人也跟著下車。
他們離開不久後,被告和一名朋友又倒回頭還德士費,接著逃之夭夭。
受害者隨即報警指,三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搭他的車,並揮拳打他,「他們跑掉了,我在開車找他們!」
受害者事後上齶骨疼痛,自行到盛港綜合醫院求醫,拿了兩天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