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46歲男子在網絡上找人洩慾,無視「對象」年僅15歲,就同意付錢帶他胡搞,認罪後被判監10個月。
被告林家興(譯音)面對一項性侵指控和一項私藏526個猥褻影片的控狀,控方以性侵罪提控,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被告昨日認罪後被判刑,法官允許他本月10日才開始服刑。
根據案情,被告透過交友應用程式Grindr尋找可和他發生關係的對象,最後和一個15歲的男生對上。
兩人透過應用程式聊天后,被告開門見山問他是否願意和他見面發生關係,男生同意以40新元的價碼成交。
2021年10月6日下午,被告開車去接男生前往一個多層停車場胡搞,他停好車後,請男生幫他口交,完事後兩人沒再有任何交集。
不過,男生之後不斷接到陌生人的勒索,去年3月向學校的輔導員尋求幫助後報警,庭上並未透露男生遭到什麼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