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迅環球有限公司執行主席兼執行長涉虛假交易及無牌經營被查

2025/08/05   •   245閱
2025年8月5日,新加坡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Eurosports Global Limited前執行主席吳金山被控多項證券欺詐罪,涉虛假交易、操控股價及未披露持股利益等20多項罪名。案件揭露其長達五年之久的市場操縱行為,包括利用代持帳戶製造交易活躍假象,嚴重違反證券法規。若罪名成立,最高可面臨數十年監禁及巨額罰款,引發市場對上市公司治理與監管合規的廣泛關注,值得投資者與業界深入關注與反思。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2204.avif

2025年8月5日,新加坡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企業Eurosports Global Limited(以下簡稱「Eurosports」)的執行主席兼執行長吳金山(「吳先生」)被控多項罪名:

根據《證券與期貨法》第197(1A)(a)條,被控五項虛假交易罪,涉案時間為2015年至2020年;

根據《證券與期貨法》第201(b)條結合《刑法》第109條,被控六項涉及欺詐性操作行為;

根據《證券與期貨法》第133(1)(g)條,被控八項合併罪名,即未按規定披露其對Eurosports股份的持股利益。

據指控,2015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間,吳金山在明知其交易行為可能製造Eurosports股份交易活躍的虛假或誤導性印象的情況下,仍進行相關股票交易。

除使用其個人交易帳戶外,吳金山還涉嫌唆使另外兩人,以三人名義開設三個代持交易帳戶,在未經交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進行操控股價的交易。

此外,吳金山亦被控故意未向Eurosports披露其通過上述三個代持帳戶進行交易而引發的持股變動情況。

若罪名成立,吳金山將面臨以下刑罰:

每項違反《證券與期貨法》第197(1A)(a)條及第201(b)條的控罪,可判處最高七年監禁,或最高25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每項違反《證券與期貨法》第133(1)(g)條的控罪,可判處最高兩年監禁,或最高25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對於2018年10月31日後所犯且合併起訴的罪行,若罪名成立,每項控罪的刑罰可提高至兩倍。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5日,下午4時05分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