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歲的印度籍 「二房東」 拉胡(Rahul),因不滿租客投訴其將租下的組屋單位轉租給過多人,與租客爆發衝突,持刀揮砍時被另一名租客挺身阻攔,導致阻攔者手掌受傷。
9 月 9 日(星期二),拉胡因持危險武器傷人罪成,被判處監禁 24 周,同時需賠償受害人約 443 元醫療費,其另一項恐嚇控狀已被納入量刑考量。

這起傷人事件發生在今年 6 月 23 日凌晨零時 30 分,地點位於宏茂橋 8 道第 513 座組屋的一個單位。拉胡此前租下該整套單位,隨後將其分租給多名租客,22 歲的拉傑迪普(Rajdeep)與 22 歲的塔蘭迪普(Tarandeep)均為其租戶。
案發當天,拉胡進入房間,就塔蘭迪普在租客聊天群組中 「投訴轉租人數過多」 一事表達不滿,雙方隨後又因單位衛生清潔問題爭執不休。爭吵中,拉胡帶著敵意步步逼近塔蘭迪普,塔蘭迪普因擔心被攻擊,伸手推了拉胡的肩膀進行反擊。
被推搡後,拉胡怒氣沖沖地走出房間,前往廚房取來一把刀刃長達 18 公分的刀子,隨即持刀返回房間,從高處揮刀朝塔蘭迪普砍去。當時坐在塔蘭迪普身旁的拉傑迪普見狀,本能地伸手去握住刀刃,試圖阻止拉胡傷人,結果左手手掌被割傷,鮮血瞬間湧出。
但拉胡並未停手,繼續揮刀朝塔蘭迪普砍去,還不斷叫囂 「要殺了對方」,直至情緒稍緩後,才將刀子扔在房內,轉身離開單位。
事後,塔蘭迪普與拉傑迪普立即報警。拉傑迪普被送醫後,經診斷左手拇指與食指之間有一道 3 公分長的裂傷,共縫了七針,事後需休 7 天病假養傷,後續 5 天也只能從事 「輕量活動」。拉胡於案發當天被捕,次日被控上庭,此後一直被還押。
庭審中,拉胡的律師代為求情,稱當事人來新加坡已有兩年,原本計劃在此求學,如今因涉案不得不休學;當時是被租客的投訴與推搡激怒,才一時衝動持刀恐嚇,事後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且拉胡系初犯,懇請法官從輕量刑。
但法庭綜合案件情節,認為拉胡持械傷人行為具有危險性,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