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常聽說本地店租高得驚人,但具體上漲到什麼程度,租金上漲對中小型企業又會帶來哪些確切影響,一般消費者作為門外漢,也只能猜出個大概。
直到2010年開始營業的本地烘焙店Flor Patisserie上個月在社媒透露:
「我們實乞納通道分店的業主打算在我們今年7月續約時,將租金上調57%。
我們從沒想過,這個店鋪位置不怎麼方便,從最靠近的地鐵站,還得搭21分鐘巴士或步行15分鐘才能到達,竟然值得8500元的月租......(老實說,這是真正的市價,還是房地產經紀作怪?我們的房地產市場真的這麼旺嗎?)」
面對這種幅度的上調,一般人第一個反應可能是:
不就東家不打打西家嘛,這裡的租金貴,總有別的地方租金較合理,不是嗎?
但Flor Patisserie店主接受房地產網站Stacked訪問時又透露,實際情況真的不是說走就走那麼簡單:
「我們13年前租下這間店面時,投入一筆資金提升電力設備,還建造一部步入式冷卻機。這些我們搬遷時都帶不走,在新的店面還必須再花一筆錢重設。」
相比之下,即使租戶不接受調高後的租金而選擇不續約,業主仍可以坐等願者上鉤。
因此,店主在另一則貼文中表示,希望當局能推出相關政策,使業主和租戶之間的關係比較平衡,因為業主在談判中所掌握的權力相對太大。
殖民時期法令曾導致「便宜到離譜」的店租
當局在這方面可以推行哪種政策?Stacked和一些網民就提到了2001年廢除的屋租統製法令(Control of Rent Act)。
《聯合晚報》一則刊登於1997年的報道,就以「便宜得離譜」來形容這項法令所產生的租金,並說:
「很難想像在新加坡這個全世界租金最高國家之一的地方,還有黃金地段店面租金只有一個月32元或160元的事情。不過這是千真萬確的。到今天全島還有1600個房地產受屋租統製法令所約束。」

屋租統製法令2001年廢除後,像」華僑「這樣的老式理髮店就越來越少。(聯合早報檔案照)
1997年都讓人覺得離譜的租金,到了2025年簡直是天方夜譚了,這裡先給大家科普一下這項法令的歷史:
屋租統製法令在1947年推出,目的是要把屋租保持在1939年的水平,從而保護租戶免受不道德業主的威脅,並防止業主以住屋短缺為理由而任意提高租金。
1939年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的年份,當時的新加坡政府便是通過這項法令,以及成立改良信託局(Singapore Improvement Trust,建屋發展局前身),來解決新加坡戰後住屋短缺的問題。
根據法令,凡是在法令生效日以前所建的房子,一概受到統制。不論租約始於何時,終於何時,屋主無權任意驅逐租戶,屋主也無權任意起租金。
據報道,這些住屋和店屋主要分布在牛車水、小印度、芽籠、如切一帶,多屬永久地契。其他還有那森路、德財台、里峇峇利、馬里士他路和佘街等地。
然而,隨著公共住屋計劃取得良好成果,屋租統製法令已不太能發揮原來的作用。於是,政府從1970年起,分階段放鬆該法令的條例,最終在2001年4月1日將其完全廢除。
控制租金就能解決問題?
屋租統製法令當年推出的時空背景跟現在大不相同,現在重提這項法令,與其說是希望它在廢除後的24年「復活」,不如說是人們希望政府出手干預。
但如新加坡政府一份1988年的文告所指出,屋租統製法令造成了一些租金跟市價相比猶如「象徵性」租金,業主也因此寧可讓物業失修,不僅影響市容,還成了城市規劃的絆腳石。

店租若持續保持低水平,可能減低業主改善物業的意願。(海峽時報)
Flor Patisserie接受Stacked訪問時則建議,業主擬議增加店租時,除了按照市價估算,還必須提出理據,如為店面進行維修或翻新工程等。所謂「市價」,也必須根據最近的成交價來估算,而不是附近其他業主的要價。
至於政府是否出手,除了掂量干預自由市場的後果,可能還須考慮中小企業的社會價值:幫助成功的餐飲零售店成為日後能夠凝聚社區的「老地方」,是否值得?
業主與租戶之間的拉鋸,看來還要持續好一陣,一般消費者如你我暫時也只能儘量精打細算,確保每一分錢花得物有所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