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無家可歸的新加坡男子為了讓喬治亞女郎獲得探訪准證,竟與對方假結婚,被揭發後被判監禁6個月3周,促成良緣的「仲介」聲稱,本身並沒有從中獲利,真正的動機只是想把為他打工的「新郎」趕走,是真心希望他婚姻幸福,上述說辭不被法官接納,判處他10個月監禁。
被指假結婚的是45歲的「新郎」吳坤明,「仲介」則43歲的郭強龍。
吳坤明被指在2016年2月2日,為了讓喬治亞女郎麥亞(37歲)獲得探訪准證而與她結婚。郭強龍則被指是「促成良緣」的「仲介」。
無家可歸的吳坤明與麥亞結婚後,女方提供他免費住宿。
吳坤明和郭強龍都是新加坡人,他們不認罪,經審訊後,早前被判罪成,前日分別被判坐牢6個月3周和10個月。
法官同意讓吳坤明在4月30日開始服刑,郭強龍則表示要上訴。
根據先前報道,麥亞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6個月,並成為控方證人。
她供證時說,在郭強龍的安排下與吳坤明見面,郭強龍稱只要結婚就能保證她能留在新加坡,麥亞因別無他法才答應。
郭強龍的律師前日沒有出庭,他為自己求情時說,並沒有因涉案而獲利,而是真誠希望吳坤明和麥亞有個幸福的婚姻。
他說,自己把吳坤明看作朋友,還聘用對方工作,可是對方卻整天打遊戲,感覺自己被利用。

「新郎」吳坤明被判坐牢6個月3周。 (海峽時報)
他稱,他真正的動機就只是想要把吳坤明趕走,因為當時他的餐廳有鼠患,生意已很差,每晚都在他餐廳過夜的吳坤明沒有洗澡,體臭把顧客都嚇跑。
「我當時很想把吳坤明趕走,我也想嘗試幫助他成為更好的人......事實是,我被利用了。」
他指出,因為涉及案件,即便他結婚了20年,都還無法為他的妻子申請長期准證,更為了案件耗盡錢財請律師為他抗辯。
郭強龍在2015年10月,因教唆越南女子在入境獅城時,在入境卡上填上假的地址,被判坐牢6周。該地址實為一名新加坡男子的地址,男子供證時說,郭強龍說會支付他2500新元,讓他與越南女子假結婚。
2016年5月,在吳坤明和麥亞結婚後幾個月,郭強龍對該案件提出的上訴被駁回。
「新郎」吳坤明求情時稱,在越南有女友,兩人是遠距離關係,他在新加坡並沒有女友。
他說,現在的僱主也知道他涉案,因此他希望可以完成工作,在4月底才服刑。
法官指出,郭強龍的說法,極力淡化他涉及案件的程度,但是卻與證據相悖。
法官說,值得注意的是,郭強龍在2015年10月27日被定罪後,以及在2016年5月13日上訴被駁回期間,又涉及了本案。
法官說,吳坤明在審訊期間沒有對案件激烈抗辯,也沒有做什麼去掩蓋罪行,他所收到的錢也只是麥亞每次獲延長准證後,給他的50新元到100新元。
法官指,郭強龍是主要的推動和煽動者,哄騙吳坤明和麥亞結婚。(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