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日在新加坡,一名49歲男子被指控在三巴旺通道第462座組屋內挾持人質,並在警察破門行動中涉嫌襲警。警方於前晚9時15分接到報案後,部署了危機談判組和特別行動指揮處人員,認定該男子可能對自身和他人構成威脅。案發現場還有一名52歲女子。
經過三小時的緊張談判,危機談判組女成員突然離開前往廁所。警方在確認她安全後,於隔日凌晨1時15分強行闖入,成功逮捕了涉案男子。
據警方透露,在逮捕過程中,該男子被指控踢傷一名警員。他將在星期四(25日)接受法庭審判。如果被判蓄意傷害以阻礙警方執法,依據刑事法典第332節,可能面臨最高七年監禁、罰款或鞭刑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