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陞:優選地段組屋雖設定十年最低居住年限 仍會視情況靈活處理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圖:Instagram/ desmond.lee)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說,儘管當局為優選地段組屋買家定下十年的最低居住年限限制,但仍會按個別情況,靈活處理未住滿十年的屋主的賣房要求。
李智陞在國會答覆議員有關能否縮短優選地段組屋的最低居住年限的提問時說,當局會確保在實施限制的同時,也給予真正需要賣房的屋主靈活性。
他指出,許多參與「攜手前進運動」有關住房對話會的國人支持延長最低居住年限,因為國人購買組屋主要應該用來自住。
此外,當局的數據也顯示,儘管大多數組屋的最低居住年限為五年,但大多數本地家庭都會居住至少十年才賣房。
部長說,如果國人未住滿最低居住年限但卻急需賣房,建屋發展局會按情況酌情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