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男子因企圖走私電子煙及香煙進入新加坡販賣給朋友,在兀蘭關卡接受檢查時被執法人員當場抓獲。
現年25歲的被告朱奕龍(音譯)於1月7日承認一項進口仿製煙草產品罪及一項走私未完稅香煙罪,被判處14周監禁及3000新元罰款。
「海峽時報」報導,其違法行為於2025年8月24日在執法人員檢查時被發現。
執法人員在他的背包內查獲171包香煙,夾克內另有20包,其摩哆上還藏有9包。

朱奕龍
這些香煙總重達3.3公斤,涉及逃稅金額共計1964新元。
此外,其身上還被搜出10個一次性電子煙。
法庭記錄顯示,朱奕龍為大馬籍,在新加坡工作,每日往返於新山與新加坡兩地。
由於其頻繁跨境,朋友開始請他代購大馬香煙。
經過考慮,他決定向朋友出售大馬香煙以賺取額外收入。
朱奕龍通常在大馬關卡附近的商店購買香煙,然後以每包8新元的價格賣給朋友,每包可獲利2新元。
其一次性電子煙則購自新山KSL購物中心的供應商,並在新加坡以每個約9.5新元的價格出售。
法庭記錄未說明其每售出一個電子煙的具體獲利。
根據新加坡法律,進口仿製煙草產品者最高可判處6個月監禁、罰款最高1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走私未完稅香煙入境者,可處以逃稅金額至少15倍的罰款、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