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就擬議中的消費稅(修正)法案徵詢公眾的意見,主要修改條文包括讓執法人員在調查重大稅務案件或嫌犯企圖毀滅證據時,有權強行入屋搜查、逮捕人無需通緝令,以及有條件搜身。
此外,政府也將對進口服務徵收消費稅,包括進口數碼服務,例如Netflix和Spotify等提供的數碼影片和數碼音樂流播放(streaming)服務。
公共諮詢活動從即日起進行至7月18日。
此外,稅務局的權力也擴大至可以向任何人收集所有與調查相關的信息。
政府也將修訂法案,允許稅務局在作出評估後,與執法單位(限於指定官員)分享信息,以對付嚴重罪案,而不限於收到庭令後。
財政部長王瑞傑今年2月發表2018財政預算聲明時宣布,從2020年1月1日起對進口服務徵收消費稅。進口服務的消費稅將通過反向納稅(Reverse Charge)機制和海外商家註冊(Overseas Vendor Registration)機制推行。
反向納稅機制是為企業對企業(B2B)進口服務而設。本地消費稅註冊企業,須就所進口的服務,直接把消費稅付給稅務局。多數消費稅註冊企業將不受影響,因為它們可以索取全額消費稅退稅。受影響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和住宅房地產發展商,它們無法獲得全額退稅,因為他們有購買免消費稅的物品。
海外商家註冊機制則是為企業對消費者(B2C)進口服務而設。供應不少數碼服務給本地顧客的外國供應商和電子商場業者,必須向稅務局註冊。一旦成為消費稅註冊公司,它們供應數碼服務給本地消費者時,將代收消費稅,並支付給稅務局。
公眾可到財政部網站www.mof.gov.sg或民情聯繫組平台www.reach.gov.sg查詢詳情。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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