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近日有數名准律師因涉及在專業資格考試中作弊,而被暫時禁止取得執業資格。(示意圖)
作者 李國豪
本地周一(18日)驚爆,有六名准律師因在律師專業考試作弊,被高庭判處暫時無法獲執業資格。
不過,高庭法官朱漢德在判詞中指出,應給這六名已重新應考的准律師第二次機會,而非完全斷絕他們未來當律師的後路。
為此,他接受總檢察署的建議,讓其中五人延遲半年再申請當律師,另一人則延遲一年,希望他們藉此反省自己的過錯。
法官也表示,為了避免六名准律師未來遭受偏見,他將在書面判詞中隱去他們的名字,同時諭令封閉相關法庭檔案資料。
換言之,獲得「第二次機會」的六名准律師只是「暫時」無法獲得律師資格,同時他們的姓名也將不為公眾所知曉。
消息見報後,不少網民批評,這樣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的處置完全不合理,尤其是六名作弊者只是「暫時」,而非永久性失去成為律師的資格。
同時,涉事准律師並非未成年者,卻也獲得不公開姓名的待遇,亦讓不少民眾無法接受。
輿論普遍認為,不該如此輕縱這些「知法犯法」的准律師。
「他們根本不該繼續出現在我們的司法體系當中。我們的法庭應用高標準來維護律師資格的門檻。」

「這些作弊的准律師是成人,而不是年幼的學童了。他們鑽研法律,卻仍作出欺騙的決定,這顯然會對現有制度造成破壞。但我們居然網開一面,給他們機會,這恐怕有辱執業律師的名聲。」

「蛤?只是延後(取得律師資格)而已哦?為何不是永久失格?你能想像那些在考試中作弊的人成為律師和法官嗎?我的天吶,這體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有學生在理工學院或中學作弊的話,他甚至有可能被開除。結果一名准律師作弊,得到的懲罰居然只是暫時無法成為律師?」

不少網民也認為,不該讓未來即將投身司法界,卻違背誠信作弊的准律師「隱姓埋名」。
「既然他們作弊了,就該承擔責任及後果。我不明白為何不能公開他們的姓名,未來和這種人打交道的風險很高。」

「他們早已違背他們的職業道德及責任。他們根本不該被接納為律師。就像醫生一樣,律師的人品和誠信是極其重要的。」
「如果他們真的取得律師資格,拜託公開他們的姓名吧!讓公眾知道如何避開他們。假使未來這些人有意從政,公眾也有權知道他們是誰。」

資深媒體人默樂(Bertha Henson)也在面簿針對此事發表看法。
她認為,針對六名作弊准律師的懲處應該更重。
「這是因為律師資格門檻除了必須維持高道德及專業標準,同時也應該擺出一定的道德姿態,來阻止作弊文化的滋長。」
「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很「聰明」,可以玩弄體制,甚至乎,他們之所以作弊,是因為認為其他人也在這麼做,那這真的不是一個好現象。」
不過,她也提醒,公眾不宜妄加揣測,推斷這些作弊准律師的家庭背景非富即貴,進而產生仇視精英的情緒。畢竟,不少來自一般家庭的人,同樣也能成為律師。

法官擔憂律師考試是否存在作弊文化
值得注意的是,承審六名准律師作弊相關案件的法官也在判詞中提到,此次作弊事件讓人不禁質疑,律師考試是否存在「作弊文化」。
「如果有這麼多准律師在專業考試的這麼多份考卷中作弊,其中還包括『道德與專業職責』試卷,那或許某方面真的出錯了。」
他認為,司法界必須深思,現今的律師專業考試是否讓人更易作弊?同時,如果一名准律師在最注重道德及專業行為的課程中作弊,是否意味著他們在課程中根本一無所獲?
周二(19日)媒體又爆料,有更多准律師被揭發在同一年的律師專業資格考試作弊,似乎印證了法官的擔憂其來有自。
據《海峽時報》報道,總檢察署證實再有五名准律師被揭發在專業考試中作弊。
也就是說,在2020年律師專業考試中被抓包作弊的准律師,至今已達11人。
總檢察署發言人證實,這是總檢察署有史以來首次因有人作弊,而拒絕准律師的律師資格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