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奔馳司機酒後不僅開車,車速還超出時速限制超過一倍,結果失控造成連環撞,導致一名私召車(網約車)司機死亡...
這起悲劇發生在2021年,車禍導致59歲的Gojek司機喪命,另外五人受傷,傷勢包括腦部創傷和多處骨折...
調查顯示,奔馳車主當晚在淡濱尼的辦公室里跟朋友喝了四罐啤酒,晚上11點左右開著他的紅色奔馳,載著朋友返回距離辦公室大約十公里的住家。
當他開車經過淡濱尼1道時,他的時速高達157公里至169公里,比60公里的時速限制快超過一倍。
當他接近淡濱尼10道的交界處時,他將車速放慢到146公里至156公里,之後進一步放慢到122公里至130公里。
正當他準備轉入淡濱尼10道時,車速仍在每小時92公里至108公里之間的他失控,往前直衝,撞向淡濱尼10道的中央分界堤。

(圖:來源自網絡)
他的奔馳撞上一輛正在等紅燈的私召車右側,導致私召車撞向另外兩輛車,其中一輛車上載有兩名年僅六歲和九歲的孩童,這輛車隨後撞上一輛德士。
經過其中兩輛車之間的一名25歲摩托車騎士因此被夾在中間。
當時正在載客的私召車司機因撞擊造成致命的胸主動脈破裂,送院之後搶救不治。
另外五名傷者包括他車上的兩名乘客,這些傷者的傷勢包括撕裂傷、被玻璃碎片扎傷、逆行性失憶症、骨折和腦部創傷。 兩名孩童沒有受傷。

(圖:來源自網絡)
奔馳車主在車禍現場酒測不過關,被帶回交警總部,再次接受酒測仍然不過關。
酒駕初犯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12個月、罰款2000至1萬新元,或兩者兼施,也可能被禁止駕駛兩年;重犯則可被監禁長達兩年,以及罰款5000至2萬元,外加禁止駕駛五年。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初犯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至八年,外加禁止駕駛十年。
目前,案件仍在審判中...

(圖:來源自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