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學生教材費判入獄一年半 女教師上訴被高庭駁回

高等法庭。圖:TODAY
兀蘭林景中學前英語部主任因挪用學生繳付的輔助教材費去年被判入獄一年半,她不服判刑提出上訴,但昨天(12日)被高庭駁回。
據新傳媒英文網TODAY報道,47歲的被告Maslinda Zainal將從下星期五(26日)開始服刑。
被告自2006年起在林景中學任教,直到在2017年被捕為止。案發在2016年,她當時負責向學生收取購買輔助教材的費用,也負責同印刷教材的書店聯繫。但當時月入8800元的她,在一年多內向學生多收了大約四萬元。
被告承認付給書店的錢比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少,但她在上訴中,對指控中列出的超額金額提出質疑,並辯稱自己只是疏忽,而非不誠實。
高庭法官指被告把大部分的超出金額用於個人花費上,並指出被告之前向警方供證自己把多出的錢收起來,因為歸還給學生很麻煩,她也沒有向其他人透露這件事。
法官不贊同被告的辯詞,他不認為被告「只是疏忽」,而是有不誠實的意圖,因此駁回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