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以為天黑沒人察覺,一名36歲男子在天橋下自慰,被路人發現後報警,男子狼狽逃走。
這名來自越南的被告黃越清(譯音)周四承認一項在公共場合進行猥褻行為的罪名,被罰款2500新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5月7日,晚上10時30分,被告在巴士上看色情電影,他在新加坡實龍崗路一帶的惹蘭仄默下車,並走向天橋下手淫。
由於當時天色昏暗,被告以為一切神不知鬼不覺,怎料一名24歲女子走過天橋時,看見被告解開褲子進行猥褻動作,便掏出手機報警;被告立刻穿上褲子拔腿就跑。
主控官希爾山考爾副檢察司說,被告在事發5天前曾犯下類似罪行,因此要求法官罰款2000新元。
被告的律師代表求情時說,他的當事人對自己的「愚蠢行為」感到悔恨,並早早就認罪。
根據新加坡法律,在公共場合進行猥褻行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多3個月、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