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葉哲賢。(圖:讀者提供)
年收入高達逾30萬元卻只報7萬多元,也沒有為營收超過100萬元的公司註冊消費稅,馬里士他咖啡店前老闆昨天(28日)因逃稅被判坐牢11周和罰款4000元,同時需繳交15萬9654.90元的罰金。
44歲的葉哲賢共面對六項牴觸所得稅和消費稅法令的罪狀,控方以其中兩項加以提控,另外四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少報年收入 逃個人所得稅
案情顯示,被告原本在馬里士他路獨資經營一家咖啡店,後來在2017年轉為合伙人。
2018年,他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將自己的個人收入申報為7萬5570元,但他的實際收入其實高達31萬零134元,逃稅約4萬6128元。
2016年到2017年期間,被告經營的公司在一年裡取得超過百萬元的營業額,理應為公司註冊消費稅,但他卻沒有依法這麼做。2017年6月16日到2019年底,公司本應繳納約21萬2687元的消費稅。
其他控狀顯示,他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一度宣稱咖啡店虧損12萬8935元,逃稅4萬3422元。
剛申請預購組屋 法官批准展期服刑
被告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說他已結束生意展開新生活,和妻子育有年幼的孩子,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
律師還說,被告剛申請到預購祖屋,但妻子是中國籍不清楚程序,所以他需要時間處理預購組屋事宜,要求法官讓他展期到下周一(8月3日)才開始入獄服刑。
法官最後批准了他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