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科學局與警方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為。(圖:HSA)
衛生科學局與警方於4月30日在榜鵝一帶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為,共有三人被當場發現使用電子煙並被罰款,包括兩名男性及一名女性,年齡最小的年僅11歲,最大的則是29歲。
逮捕一名17歲重犯青年
根據衛生科學局,當局也在行動中逮捕一名因涉嫌再次涉及依託咪酯(etomidate)相關罪行的17歲青年,他的尿檢結果呈陽性反應。
此外,執法人員共起獲四個電子煙及相關部件,其中包括一個疑似含有依託咪酯的煙彈,相關樣本已送檢。
在同一行動中,另有五名17至20歲的男子因未達法定年齡吸煙被查獲,並已轉介至保健促進局(HPB)接受戒煙輔導。
當局指出,《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加強處罰措施已於5月1日生效,涉及依託咪酯者,最高可罰款2萬元、或監禁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
此前,根據《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煙的最高罰款為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