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僱主發現30歲女傭偷錢後,設局將她逮個正著,但決定給女傭機會痛改前非。不料女傭卻變本加厲偷女僱主金飾拿去典當兌現,三個月內偷了至少六件金飾,價值超過6630元。
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女傭阿妮(Ani Indriani)共面對八項偷竊罪,她前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被告阿妮(右)費心思找出女僱主的抽屜鑰匙,偷走裡面的金飾,被判入獄七個月。
案情顯示,今年5月23日,被告的僱主打開上鎖的抽屜,發現不見了一些金飾,於是質問被告。被告最終承認自己偷了金飾,並在警察上門後拿出當票。
女僱主王太太(61歲,書記)受訪時說,女傭並非第一次偷竊,「她來我家工作了三年,第二年便開始手腳不幹凈。」
王太太去年發現錢包里的鈔票總是不翼而飛,一開始她不以為意,但鈔票不見的情況越來越頻密後,她在哥哥的建議下,在去年9月拍下清楚顯示鈔票號碼的照片後,再把鈔票放入錢包。隔天,她發現錢包里的鈔票又不見後,並質問女傭。女傭雖然矢口否認,但她搜查女傭的錢包後,找出同樣號碼的鈔票,才讓女傭無法辯解。
王太太說:「她一開口就叫我送她回家,求我別報警,我一時心軟想給她一次機會,沒有想到她反而變本加厲,竟然偷我的金飾。」
王太太今年5月發現金飾被偷後報警處理,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今年2月20日至5月15日,共偷走六件金飾,包括項鍊、手鍊、腳鏈等,總值6630元。
王太太說:「其實我被偷走的金飾至少有10件,價值上萬元,女傭事後也承認了,但其他幾件金飾不知被她當到哪裡,根本追不回來。」
記者:羅妙婷 塗健強
攝影:鄔福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