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
作者 李國豪
一名在新加坡涉嫌酒駕的中國公民,因試圖用100新元賄賂警員,上周一(18日)被法庭判處八周監禁。
這則新聞底下不乏各種留言,調侃他可能當下誤以為身在鄰國馬來西亞,才會異想天開,想用「咖啡錢」擺平麻煩。


上述「既定印象」,說來也是其來有自。畢竟,馬國官僚體制中充斥的各種「咖啡錢」文化已是「遠近馳名」。
在馬國,搖下車窗塞錢給馬國交警尤其是國人最熟悉不過的戲碼,即使沒遇過,也一定聽過。
最近,一名新加坡人向馬國網媒《當今大馬》爆料在馬國扣留營期間的遭遇,恐怕將進一步鞏固這種既定印象。
據報道,這名目前已退休的新加坡公民黃振權(65歲)曾是一家跨國公司的高級工程師。他在公司委派下前去馬國,並於2010年取得當地「第二家園計劃」特別簽證後,置產長居柔佛。
他還在柔佛購置了一間獨立洋房作為慈善之家,收容弱勢群體。但這家慈善之家,卻最終讓他身陷囹圄,親眼見證馬國官僚體系的黑暗。
報道稱,2018年2月,如常到慈善之家的黃振權在現場發現一批移民局官員正在進行搜查。
據黃振權憶述,當時他恰巧把護照遺漏在車上,而車子就停在距離八分鐘路程的住家。他請求執法人員讓他回家拿護照卻被一口回絕,不由分說就把他帶到扣留營扣押。
當局在近一個月後以收留無證移民罪提控他。
被扣留期間,黃振權深深體會到當地扣留營中存在的各種舞弊,也讓他決心挺身而出揭發馬國當局的貪腐濫權。
一、獄中有「牢頭」和「跑腿」幫忙中介收錢
黃振權指出,當時他被扣留在北干那那移民扣留營,該處可謂「階級分明」,被扣者無法直接和獄卒或官員溝通。
相反的,任何要求都必須透過牢房中同是扣留者的「牢頭」轉達,這些牢頭被稱為「checker」或「kawasan」。
據他所說,「checker」有點類似牢房中的隊長,他們是官員與扣留者的「溝通橋樑」,同時也負責控制紀律及點算人數。
「kawasan」則更像是跑腿,負責為官員和獄卒辦些差事,協助安排扣留營內各種生活物資,如洗衣粉、肥皂、牙膏等的「買賣」。
這些「買賣」通常要價不菲,例如借用官員手機打電話,短短三分鐘就要價100令吉(31新元)。
相信官員就是借著這些買賣,從中撈取油水。
作為幫官員跑腿的報酬,有特殊身份的扣留犯則可享有放風,或賺取零用錢的「特權」。

據爆料,馬國有官員在扣留營中透過生活物資「買賣」牟利。(路透社檔案照)
二、給「咖啡錢」就可幫忙擺平案子,並從黑名單上移除
黃振權還爆料,他在扣留營期間,馬國移民局官員多次向他和家人索取咖啡錢,聲稱能「幫忙」他離開扣留營。
例如,在他被扣留的第一周,一名熟人在和負責其案子的移民局官員見面後,就跟他家人提到有一個能讓他離開扣留營的「有用建議」。
「那名熟人說,該名官員人很好很虔誠,也樂於助人,說他願意幫我解決我的案子。」
不過,黃振權和家人後來拒絕掏錢換取自由。
黃振權說,馬國當局前後共扣押他27天,即嚴重超過14天的法定期限後,才終於在2018年3月26日把他帶上庭。
這次他再度遇到新麻煩。
他在當天認罪,並由家屬立即繳清3萬令吉(9328新元)的罰款。
不過,馬國移民局並未依法庭指示立刻釋放他,反而將他押送到居鑾監獄。
持續被扣期間,他稱又有移民局官員向他妻子開價3000令吉(933新元),來換取他的儘早釋放。
黃振權透露,他在居鑾監獄也遇到一位和他遭遇如出一轍的中國人。那名中國人的妻子後來付了3000令吉讓人幫忙做「某些事情」。付款後,移民局就釋放了那名中國人。
黃振權和其家人後來沒有付錢。他說,若非新加坡駐馬最高專員署介入和跟進,他恐怕也難逃支付「贖身費」才能換回自由身的命運。
除了「用錢買自由」,在審訊後被劃入黑名單,終生不得再入境馬國的黃振權還爆料說,有馬國移民局官員告訴他,可以幫他「走後門」將其名字從黑名單中刪除。
黃振權表示,對方開價1萬令吉(3110新元),並宣稱相關服務的「市場價」是1萬5000令吉(4660新元)。同樣的,黃振權再度拒絕支付「咖啡錢」。

馬國移民局官員開高價「協助」扣留犯換取自由。(網際網路)
三、獄卒不管扣留犯死活
黃振權也痛斥馬國扣留營存在嚴重的醫療問題。
他說,他曾目睹一名印度裔扣留犯因病躺在地上痛苦掙扎,獄卒卻隔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把他送院救治。
該名囚犯後來再也沒有回到扣留營。黃振權從一名牢頭口中得知,那人已經因為鼠尿病而過世。
後來,黃振權自己也在某天早上出現膀胱劇痛,無法正常排尿的症狀,他懷疑是泌尿道感染。
無奈,當時獄卒忙於處置新一批扣留者,完全忽視其緊急醫療需求。最後,他在忍受三個小時的疼痛折磨後,才被送到扣留營診所治療。
「這就是那些獄卒和官員的思維,對扣留者的性命不屑一顧。即使有人癱瘓在地上快死了,他們也不會在乎。」
黃振權強調自己是無辜的,針對他的證據也並不足夠,但即使如此,他認為扣留營的惡劣環境讓他一刻也待不下去。因此在和律師商討後,他選擇當庭認罪。
「我當初選擇認罪的唯一理由,僅僅是為了儘快逃離扣留營。」
「我被遣返回到新加坡沒幾個月,就心臟病發作,所幸及時就醫,搶回一命。要是我那時沒有選擇認罪,讓他們繼續無限期把我關在移民扣留營里,結果難以想像。」

黃振權強調馬國扣留營的惡劣環境,讓他只想趕快認罪逃離該處。(當今大馬)
馬國高庭裁定當局非法扣留
此前,一名中國客工曾向《當今大馬》爆料北干那那移民扣留營的貪污舞弊情況。該報向馬國內政部長韓沙再努丁詢問時,得到的回覆是:
「你(記者)所知道的,不正確。」
黃振權的現身說法,似乎確認了該名中國客工的說法。黃振權獲釋後,入稟法院提出非法扣留的訴訟。
馬國高庭最終在去年5月裁定,柔佛移民局當年逮捕黃振權超過14天後才把他帶上庭,是違憲及非法扣留。
黃振權另外還針對他在2018年3月26日繳清罰款後,柔佛移民局卻未依法庭指示放人,提出訴訟。當時,馬國移民局在黃振權理應獲釋後,又再追加扣留他長達八天。
馬國高庭已在今年7月初批准他針對上述不當扣留提出民事訴訟。
黃振權強調,他希望這些司法上的小勝利,能提醒馬國當局務必依法行事,切莫肆意侵害外國人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