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婦女參加投資講座,結識自稱是「房地產專家」的女商人,後者被指誤導婦女與丈夫,包括聲稱已取得當地政府支持,以及投資能取得兩成回報,以誘使夫婦掏出近60萬元(新幣,下同)在巴西買公寓,但原來相關房地產項目是個騙局。夫婦如今起訴女商人與她的生意夥伴索討賠償。
女商人稱自己也是受害人
不過女商人辯稱,自己與生意夥伴也是受害人,兩人買下9個巴西公寓單位,如今同樣血本無歸,而且兩名起訴人本身是有經驗的投資者,他們應為自己所做的投資決定負責。
這起民事官司本月份在高庭開審,本周續審。
發起索償官司的是婦女葉艾梅與她的丈夫侯萬新,被起訴者包括女商人郭香玲、她的前夫與生意夥伴傅偉龍,以及5家與兩人有關的活動、投資與房地產公司。訴方所要索討的賠償金額約70萬元,包括利息在內。
根據《聯合早報》所查閱的法庭文件,葉艾梅在2011年10月參加一項免費投資講座,認識當時的主講人郭香玲,後者介紹自己為房地產投資方面的專家。之後,在郭香玲邀請下,葉艾梅花近3000元參加一項由郭香玲主辦的培訓活動。郭香玲稱,出席者有機會參與一些獨家投資項目。
隔年,葉艾梅收到郭香玲所發來的巴西兩個住宅項目「Casa Nova」與「Bosque」的資料,並出席這兩個項目的講解會。
訴方稱,郭香玲與傅偉龍在電郵與講解會上做出許多誤導性的陳述,包括聲稱住宅項目已獲巴西政府的支持,以及郭香玲花一年的時間與一筆金額達六位數的投資,來確認與住宅項目有關的各種細節。
葉艾梅與侯萬新先後在2012年9月與12月,與一家名為Eco House Brazil的公司簽下兩份買賣協議,分別以23萬元與36萬8000元的價格購買「Casa Nova」與「Bosque」的公寓單位。
買賣協議中也說明起訴人可在一年內獲得兩成的投資回報。然而,葉艾梅與侯萬新後來發現,巴西當地根本沒有「Casa Nova」與「Bosque」的房地產項目,交由律師事務所託管的買房資金也不翼而飛。
訴方的立場是,兩名答辯人由始至終都知道房地產投資項目是個幌子,而且郭香玲也從中賺了一筆佣金;即使答辯人對騙局不知情,那是他們的疏忽,並且必須為夫婦倆的損失負責。
但辯方駁斥,在講解會上介紹巴西住宅項目的是一名來自Eco House房地產公司的男子,而不是郭香玲。同時,兩名答辯人並非相關項目的發展商,他們也有份投資項目,一共買9個公寓單位,兩人也蒙受損失。
辯方指出,起訴人不應把投資損失怪罪他人,畢竟兩人是有經驗的投資者,他們應為自己的投資決定負責。(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