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撬開抽屜偷64歲女僱主財物 女傭被判監兩個月

家中經濟拮据需要錢,女傭違背好僱主信任,撬開抽屜偷走數千元財物,前天(10日)被判坐牢兩個月。
案發去年4月份到8月份期間,干案的是一名來自印度尼西亞的46歲女傭,失竊的是她64歲的女僱主。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1月開始到女僱主家幫傭,月薪為600元,被告坦誠僱主待她很好。 去年4月份,被告接到通知指家裡需要錢應急,她決定鋌而走險偷走僱主的財物來資助家裡。
從那時起到去年8月份,被告常趁僱主不在家時,用螺絲起子撬開僱主藏財物的抽屜偷竊。
僱主發現後原諒她
僱主曾一度發現被告的偷竊行為,選擇原諒她而沒有報警,但會扣她薪水以償還損失。
被告同意後繼續工作,但狗急跳牆的她忍不住繼續偷竊,除了3150元現金外,她也偷走金項鍊、金手鍊和戒指等。僱主失竊的財物總值至少3700元。
得手後,被告拿著頭來的首飾到當鋪典當,然後把款項匯給家人。
僱主在去年8月5日發現被告再度偷竊後報警。從扣除她的薪水中,被告前後償還了僱主1400元的損失。
被告前天認罪後,不知道因為要面對刑罰還是內疚,一度忍不住哭出聲來,沒有代表律師的她最終也沒有自行求情。法官說她多次干案,即使僱主原諒她一次後依然照偷不誤,雖償還了部分損失,但罪責不輕,判她坐牢兩個月。